李孟奎同志现任广平县公安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从警三十年载,先后任县局刑警大队中队长、副大队长、大队长、县局纪委书记。曾荣获三次个人三等功,两次“全省人民优秀警察”,多次“先进个人”和“业务标兵”荣誉称号。该同志十余年如一日潜心学习攻关,刻苦钻研刑侦业务技能,积累了大量的刑事侦查破案经验,其编撰的《刑侦工作群众工作法》曾被省厅推广。从警以来,该同志累计侦破各类刑事案件达1100余起,其中命案12起,抓获刑事犯罪嫌疑人300余名,网上逃犯60余名,在任纪委书记以来,更是将这种不怕苦、不怕累的钻研精神深入到县局每个公安人身上。
他,总是在廉政建设上披坚执锐。
纪检部门作为党内的纪律部队,在承载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职能外,还肩负着澄清事实、维尊维权和预防腐败等重要使命,他始终坚持强化队伍建设,狠抓系统内“一岗双责”落实,严格日常教育管理,健全完善制度体系,制定“十不准”规定,推动县局自我监督、专门监督、权力监督、外部监督“四个监督”同时发力、同向发力,严防扼杀“灯下黑”等现象出现。
他着力在公安队伍中推进“四个一”工作落实和“三新”主题活动教育,通过开展学习交流、自培、委培、一帮一等多形式加强履职和党课教育上,夯实了全局民警、辅警遵纪守纪意识。
在执纪问责上强化调查研究,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准确地分析判断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着力提高业务素质,在党风廉政建设道路上努力踏实“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足迹。
他,心里总是想着大“家"。
对待工作,他认真负责、兢兢业业,不分昼夜、废寝忘食,对家人、对家庭,他内心充满了愧疚和歉意;可只要工作需要,他总是出现在一线,绝不拖延,他常常会说到:“纪检工作看似繁杂,但没有一件是小事,没有一件可以疏忽,任何微小疏漏都可酿造成大失误,稍有不慎或不当都会影响整体甚至全局工作,所有工作一定要经得起推敲、经得起检验、经得起端详。”
他曾在带领民警布控抓捕一起恶性杀人案时,嫌疑人负隅顽抗驾车欲与民警同归于尽时。他冒着生命危险推开战友,猛地将嫌疑人拽下车,嫌疑人和民警均毫发无伤,而他却光荣负伤,嘴里却说道:“大家都没有没有受伤,先稳住嫌疑人,不用管我。”展现出了老干警一马当先、身先士卒的公安精神,让在场的民警无不动容。都说“鱼”和“熊掌”不可兼得,但美满的家庭却是他幸福源泉和工作动力,每次孩子提起他时都会特别激动的说“我的父亲是人民警察!”
他,总是在宽严相济中寻找平衡点。
李孟奎在多年纪检工作中,客观公正对待每一件投诉案件,把握宽严相济的政策,在法、理、情中寻找最佳平衡点,让当事人员心服口服,让案件“案结事了。”
在他的理解中,宽不是法外施恩,严也不是无限加重。30余年的从警生涯中,没有办过一起冤假错案,没有发生过一起缠访闹访案,没有出现过一起泄密人情案,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历史和时间的检验和推敲,被他调查处理的违法人员无论是被认定犯罪事实,依法得到严惩的;还是得到宽大处理,依法从轻的;抑或是被诬陷侵权,得到及时澄清的,到了案子结束前对他都充满了感激,因为他们知道这个“黑脸”硬汉没有故意刁难他们,也没有羞辱瞧不起他们,而是客观公正,用查清的事实让他们不再狡辩,充分保证他们的合法权益。
捧着一颗心来,不带半根草去,他将一腔热血倾洒在党和公安的事业上,用无怨无悔的追求诠释了纪委干部这个职业的荆棘与荣光。(文/赵金铭 李昱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