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省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省军区政治工作局决定,授予80名同志“全省模范退役军人”称号,授予70个单位“全省退役军人工作模范单位”称号,授予50名同志“全省退役军人工作模范个人”称号,授予29个单位“全省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先进单位”称号,授予30名同志“全省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先进个人”称号。其中,甘肃公安10名同志被授予“全省模范退役军人”称号,4个单位被授予“全省退役军人工作模范单位”称号。酒泉市公安局肃州分局特巡警大队二级警长王增军位列其中。
王增军,中共党员,1993年12月入伍,2009年11月从部队转业至酒泉市公安局肃州分局工作。自投身公安事业以来,他屡获殊荣,先后被评为“全省派出所工作先进个人”和酒泉公安“信息攻坚能手”“全市优秀人民警察”“优秀专职法制员”,荣立个人二等功1次、三等功2次,荣获个人嘉奖1次。
十六载军旅生涯,王增军从一名普通地方青年成长为优秀营级指挥员,党性修养与综合能力得到全面锤炼。2009年11月,他告别军营,换上警服,面对全新挑战,毫不退缩,继续发扬“老兵”本色,以扎实作风和端正态度迅速融入肃州公安队伍,忠诚守护一方平安。
初入警队,王增军虚心求教,积极向领导与老民警学习办案经验,挤出时间系统研读各项法律法规。他不仅自购法律书籍钻研案例,还主动向已转业至公安、检察、法院等单位的老领导、老战友请教,并经常向分局法制大队骨干咨询学习。通过外出培训机会,他积极借鉴外地公安工作的先进模式与制度经验,结合实际思考探索,为本单位健康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在特巡警大队工作期间,他以身作则,在多项重大安保维稳和急难险重任务中表现出色,参与了三届敦煌文博会、新中国成立70周年、党的二十大及各级两会等重大活动安保,并完成了“2019·6·20”福华市场抗洪抢险、肃州城区“大巡防”一体化警务机制改革等重大任务。
在个人与集体、小家与大家之间,王增军始终选择后者。他坚信“心中有大义,肩上有力量”,始终兢兢业业坚守岗位。每当黎明来临,他早已奔赴岗位。他深知,头顶警徽、肩扛盾牌,守护万家平安是人民警察的天职,“万家团圆”正是对他从警信念的最好诠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