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北京市人社局获悉,北京市自2018年1月1日起实施统一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无论城镇和农村居民均享受同样医保报销政策。
目前,为农村居民制作的社保卡已全部发放至各街道乡镇社保所。
市人社局表示,制度实施前期,全市人力社保系统工作人员开展多点巡查、驻院值守,全力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有序实施。
据介绍,截至2017年12月31日24时,800多家原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和2000多家原城镇居民定点医疗机构按时完成信息系统升级及切换,系统运行平稳,就诊秩序有序。
1月1日0时3分,丰台区南苑医院急诊接诊第一位农村户籍城乡居民医保参保患者完成持卡就医,并实时结算,标志着北京市实现了全体城乡居民的持卡就医、实时结算。
截至1月1日16时,全市843家定点医疗机构共接诊城乡居民门诊患者98201人次,其中原新农合参保人员31482人次、原城镇居民参保人员66719人次,共发生医保内医疗费用744.8万元,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支付208.19万元。
目前,为农村居民制作的社保卡已全部发放至各街道乡镇社保所,并陆续发放到农村居民手中。
在已完成参保登记的337.6万城乡居民中,约有86.8%的参保人员完成了首批银行扣款,部分在校学生的参保登记仍在进行之中。
北京市人社局提醒参保人员,城乡老年人和劳动年龄内居民门诊实行“基层首诊”制度,经基层医院首诊转诊后,才可前往二级、三级定点医院就诊。如果在选择本人的定点医院时,未选择一级及以下基层医院,需尽快前往本人参保地社保所进行重新选择或变更。
■ 提醒
1 需经基层医院做首诊转诊
已收到社保卡并且缴费成功的参保人,需先到本人所选定点医院中的一级及以下医院或中医、专科中的一级及以下医院做首诊转诊,经首诊转诊后的180天以内,参保人员可直接到本人所选3家定点医院及A类、中医、专科等290余家共同的定点医院直接就诊。急诊不需要基层首诊,在北京市医保定点医院可直接急诊就医。
2 未缴费成功需先垫付医疗费
已收到社保卡但未缴费成功的参保人员,需持卡按照以上流程到基层首诊后,再到本人所选3家定点医院和A类、中医、专科等290余家共同的定点医院直接就诊,全额垫付医疗费用,再到居住地社保所申请手工报销。
3 未收到社保卡可查发卡状态
未收到社保卡的参保人员,应到参保地社保所查询本人社保卡发卡状态,需持临时卡按照以上流程到基层首诊后,就诊于本人所选3家定点医院和290余家A类、中医、专科医院,全额垫付医疗费用,再到居住地社保所申请手工报销。(记者吴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