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健康新闻网讯 (通讯员 范春莲)这两年,云南省永善法院连续发生正能量见义勇为的故事,这些故事温暖着每个人的心。
2016年1月24日下午16时许,三名儿童在永善县溪洛渡镇玉笋村大石一社一村民家水塘边玩耍,家住溪洛渡镇玉笋村的四岁男童秦某用竹竿往水塘里倒腾时,不小心掉进了水塘。水塘平面直径约五米,水深近三米,足以使掉入水中的男童失去生命。此时一同玩耍的两名孩童见状后跑到附近村民家呼救,该男童的姑婆和舅妈跑来看到水塘,也深感无能为力,又转身跑去叫其他人。附近听到呼声的人们陆续向水塘聚拢,但大多不懂水性,不敢贸然救人,只得赶去找竹竿一类的救人工具,并大声呼救。
就在这紧急关头,在水塘附近一村民家帮忙的永善法院书记员曾其义迅速从附近跑向水塘,直接跳入零下几度冰冷刺骨的水中,抓住已只有手指尖在水塘中心水面的男童游到水塘边,在岸上人的帮助下将男童成功救上岸。
曾其义在紧急情况下,在他人生命面临危险时,不顾个人安危,挺身而出,及时施救,保护了他人的生命安全,他这种乐于救人的行为,折射出一名人民法院书记员的高尚品德情操。被永善县政法委授予“永善县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为全县广大青年树立了学习榜样,同时还号召全县向他学习舍己为人、英勇无畏的优秀品格, 全社会都应该传递这种正能量,共同提升道德高度。
2018年1月11日晚八时许,途经过永善县溪洛渡永久大桥时,看见一名中年男子在只有2℃左右的寒冷气温下,脱光衣裤站在大桥护栏外准备轻生。情况紧急,毫不迟疑,李珉有立即下车前去劝解:“兄弟,我是法院的,我叫李珉有,你遇到了啥子难事可以跟我说,我可以帮你,千万不能做傻事啊……”李珉有一边做思想工作稳定轻生者情绪,一边联合路人将其成功解救出来。
事后了解,该男子系溪洛渡镇农场村村民王某,因夫妻家庭矛盾一时想不开,便跑到溪洛渡电站永久大桥上,欲跳江轻生,幸好被途经的李珉有及时发现解救。临行前,李珉有再三叮嘱其亲戚朋友要继续做好其思想工作,避免再度发生轻生念头。该男子的亲戚朋友纷纷向李珉有表示感谢,幸得李法官及时解救,才没有造成大的悲剧。
危急关头,李珉有法官沉着、机智,充分发挥自身职业特点优势勇救路人的行为得到了周围群众的交口称赞。李珉有法官以实际行动传递了社会正能量,彰显了一名人民法官优良的精神风貌和职业素养。
二位同志用自己的行动,唱出了生命里最美的歌谣,把法院的威严与大爱展现得淋漓尽致。
中华民族是一个热情仁爱,乐善好施的民族,老子在《道德经》中说:“上善若水,水利万物而不争”。孔子也曾说道:“老者安之,朋友信之,少者怀之;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以及人之幼。” 在笔者的思绪中无不贯穿着慈善的理念与信条。相信帮助他人是快乐的,他人快乐,自己快乐,利人利己。
见义勇为是一个朴实的行动,却透露着人对生命的尊重。在生命的险情时刻,所有顾虑都会抛开,为民服务的情怀才是最美的华章。
好心人在见义勇为中所显露出的敢于奉献、团结奋进的精神,正向更多人传递着这个城市的温度,也向更多人宣示着这座城市发展向前的底气。年轻的曾其义,有点年纪的李法官,他们用自己的行动,把“美丽永善”的四个字放大、放大,再放大。
曾几何时,社会上展开了“看见有人倒地,我扶不扶”的争讨。其实,人心真的倒了,想扶也扶不起来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