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健康新闻网讯 为了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制度对于保障司法民主,促进司法公正的重要作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的相关规定,4月8日,舒城县司法局、县人民法院、县公安局对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进行公告,表示着舒城县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正式启动。
公告要求在5月7日前,经常居住地为全县、年满二十八周岁以上符合选任条件的公民可以以个人申请或组织推荐的形式到县司法局办公室报名候选。公告期结束后,县司法局将会同县法院县公安局对随机抽选、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的人民陪审员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从通过资格审查并同意担任人民陪审员的人民培审员候选人名单中,随机抽选产生人民陪审员拟任人选。并向社会公示,经公示后确定的人民陪审员报任人选,由县人民法院提请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任期5年,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通过后.人民陪中员公开举行就职直誓。根据舒城县人民陪审员任明现状,本次共选任人民陪审员40名。
人民陪审员代表人民参加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与审判员拥有同样的职权,这既是人民当家作主权利的具体体现,也是项光荣的职责和义务。担任人民陪审员应具备以下条件: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年满二十八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一般以不超过六十五周岁为宜,遵纪守法、品行良好、诚实守信、公道正派;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股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丁传胜 张德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