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健康新闻网讯 据新华网北京5月17日电(李楠)5月16日,食药监总局通报新一期不合格食品抽检名单。品种涉及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饼干、方便食品等7类食品478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475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
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京东自营在其网站销售的标称安徽燕之坊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薏米红豆粉,大肠菌群检出值为430MPN/100g。比标准规定(不超过40MPN/100g)高出9.8倍。
天猫鸿瑞门旗舰店在天猫(网站)商城销售的标称江西鸿瑞香油食品有限公司出品的江西四海粮油工业有限公司生产的乡村小榨菜籽油,溶剂残留量检出值为14.4m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
大卫贝肯旗舰店在飞牛网销售的标称深圳市奥飞贝肯文化有限公司委托广州市来利洪饼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贝肯熊薄饼(姜奶味),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出值为0.39g/100g。比标准规定(不超过0.25g/100g)高56%。
针对上述不合格产品,食药监总局要求安徽、江西、广东等省食药监局责令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产品、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此外,还要求北京、上海、浙江等省(市)食药监督管理局责令网络食品交易平台对不合格产品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依法予以查处,立即查清入网经营者信息,并将入网经营者信息及时通报相关食品药品监管部门。
据了解,溶剂残留量中的溶剂是指浸出工艺生产植物油所用的溶剂,国内一般为“六号溶剂”,溶剂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加工过程中使用浸提溶剂后,没有在后续工艺中采取有效措施去除溶剂,或又将此类产品违规标称为压榨。《菜籽油》(GB 1536—2004)(产品生产日期在2017年3月23日之前)规定,四级压榨成品菜籽油中溶剂残留量不得检出(检出值小于10mg/kg视为未检出)。食用油中溶剂残留量过高,长期接触会对人体的神经系统和造血系统有损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