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晋中市榆次区钰荣源小区的李先生向记者反映,他6月16日在小区钰荣源便利超市买了一袋喜蓉牌太谷饼去看望朋友,本来是一件好事,但是7月1日李先生的朋友打电话说家人吃了李先生送来的太谷饼后肚子不舒服,仔细观察后发现许多太谷饼还在保质期内就发了霉。李先生觉得非常愧疚,急忙赶往朋友家了解情况。在朋友家,他亲眼目睹了这些发霉的太谷饼。包装上的生产日期标明是2017年2月,保质期6个月,按道理这食品还没有超过保质日期,怎么会发霉呢?随即李先生联系了钰荣源便利的工作人员,超市工作人员承认李先生是在他们那里购买了喜蓉太谷饼,而且有视频录像记录作证。超市帮助李先生联系到了喜蓉太谷饼厂。
从开始联系厂家到厂家派人出面答复整整过去20多个小时,最终盼来的答复却让李先生甚为不悦,工作人员对他说自己正在休息,明天再说这件事。第二天,厂家给李先生打来电话说愿意付给李先生200元补偿费了结此事。李先生费尽口舌却交涉无果,只好气愤地挂了电话。
从7月3日至今,事情已经过去将近一个星期,喜蓉太谷饼厂再无对此事作出任何回应,不难看出厂家对食品安全监管的轻视程度:第一、保质期未到食品就发霉,说明该厂在食品检验环节上有疏漏嫌疑;第二、食品发霉、食者中毒,拿200元敷衍了事反映了厂家对消费者健康的漠视态度;第三、事情处理不主动,不及时,反映了厂家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把安全如此不当回事的食品厂家如何能成为让消费者信得过单位?
李先生通过媒体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食品、药品时,一定要看清生产日期,并及时开袋检查商品质量,同时妥善保管好票据,规避不合格产品给消费者带来的侵害!来源:民生网晋中频道 责编:金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