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司法建议防范化解风险、促进社会治理的作用,近日,木垒县人民法院针对在审理原告谢某某诉被告某超市侵权纠纷案件中发现的问题,依据相关规定向木垒县某行政执法部门发出一份司法建议书,推进市场销售秩序规范,以实际行动守护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
基本案情:2023年4月11日,谢某某在木垒县某超市购买生活用品期间购得一款茶叶,因冲泡后感觉口感不佳,谢某某按照产品包装上标注的厂家所在地,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调查,结果了解到该厂家是合法的食品生产企业,但并未生产过涉案产品。同时,谢某某认为按照相关规定,2018年10月1日起,不得再使用“QS”的包装,但涉案产品属于2022年1月10日生产,其包装上仍然使用“QS”的包装,不符合规定。于是谢某某将该超市告上了法庭,要求赔偿。
为更好地从源头杜绝此类案件的发生,审理该案的综合审判庭法官走访了辖区多家商店,并结合案件审理和实地走访中发现的问题向木垒县某行政执法部门发出了司法建议,建议其加大法治宣传,增强经营者法律意识;依法依规履行监管职责,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该行政执法部门在收到司法建议书后,高度重视,积极对所涉问题进行了督促整改和落实,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谢某某随后通过该行政执法部门获得赔付的相关款项,最后谢某某撤回了起诉。
木垒县人民法院始终坚持能动司法,在妥善审理各类案件的同时,针对发现的问题、隐患、风险等,充分延伸司法服务职能,主动融入诉源治理,及时向有关单位和部门发出司法建议,是人民法院创新社会管理重要切入点和有效方法。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大局,为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法治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