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方治病,古已有之。大方在治法上往往多法兼备,“其处方既寓有巧思,而配伍又极其精密”,临床上一些顽固性疾病,病程冗长,缠绵难愈,病机复杂,虚实夹杂,证候多变,确实通过大方重剂调治,方可达到综合调治、提高疗效的目的。然而,现下不少临床医生不分情况、不顾病情而开具出三五十味,甚或百味以上药物所组成的“大方”,引发不少争议。
一般来说,中医对于大方的理解,往往有以下几种观点:一是药味组合多;二是用药剂量大;三是用药持续时间长。关于多药味组合的临床应用,早在《黄帝内经》中即有相关论述,书中认为对复杂病症用小方或中方不能奏效时,可应用重方即大方治疗。医圣张仲景创制鳖甲煎丸、薯蓣丸等寒热并投、攻补兼施的方剂,开创了中医大方治疗难治病症的先河,更是为大方复方提供了很好的组方原则和理论基础,这对后来者研究和使用大方治病产生了重大的影响。再如药王孙思邈,其《备急千金要方》一书中涉及疑难病的处方中,20味以上的方子就有80余首,多是攻补兼施、寒热气血并调之剂。金元名医李东垣组方药味也较多,后人称东垣先生用药如“韩信将兵,多多益善”,其所创制的方剂药味常多达二三十味,是典型的善用大方者。李东垣用药味数虽多,但其每味药的用量小,多选择药力较缓的药物组方,服用时一般制成粗末水煎分服,非常适合脾胃内伤等慢性病,且历经800余年的临床验证证明其疗效十分可靠。
反观现代临床,并非所有的大方都是针对重疾、慢病而设立,这其中不乏一些人为因素,如医生医术不精、辨证不明,只能通过“网罗原野”之术,打哪指哪,心存或许能够取胜的侥幸心理。此外,也不排除有些医生嫌小方太便宜,开小方赚不到钱,于是不用小方。若是出于上述情况和目的而开具的大方,并非真正的大方,不要说难以治大病,能不能治病都是问题。
采用中药内服的方法治病,无论是以100余味中药所组成的“大方”为治,还是采用一两味中药的“小方”治病,或是采用三五味中药、七八味中药、一二十味中药、二三十味中药等“中方”治病,其治病之理均大同小异,都是通过药物的寒热温凉、升降浮沉等作用于人体,“以偏纠偏”,恢复正气,抵御病邪,使人体气血阴阳达到平衡的状态,这就是中药内服治病的真谛。从这个角度来看,如果能用小方、中方取效,又何必使用大方呢?在保证疗效的前提下,用药味数适中,不仅可减轻患者的经济负担,同时也很好地保护了中药材资源。当然,由于剂型的原因,某些剂型的方剂用药数量和剂量往往都偏大,如外用膏药、内服膏滋、部分丸剂、散剂等,其中不乏一些经典名方,但无论怎样,都是以切合临床需要为宗旨。
《黄帝内经》曾说:“治病有缓急,方有大小。”大方、小方均属于中医方剂分类法和制方法,各有其特定含义和适用范围,为历代医家所遵循。临证时,既不赞成不加辨证地滥用大方,也反对把小方作为用药准则。一般而言,若是初次发病、病情轻浅、幼儿老人等,可以小方、中方取效;慢病久病、病杂势重、体壮气实等,非常法所能取效者,应用大方重剂群起而攻之,以大兵团作战的方式,对疾病形成“十面埋伏”之势。总之,只有因人、因证、因时、因地制宜,遣药用方才能不偏不倚,恰中病机。(赵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