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垦利区司法局:提前谋划“12•4”国家宪法日宣传进入预热模式

时间:2018-11-01 09:30:26  来源:健康导报新闻网  作者:刘菲

  健康导报新闻网讯 今年的12月4日是我国第五个国家宪法日,12月是山东省第二个法治宣传教育月,垦利区司法局立足群众需求,突出重点、抓住关键,积极行动、认真筹备、提前谋划,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全区将增加在11月份开展宪法集中宣传环节,“12·4”国家宪法日及法治宣传教育月宣传活动进入预热模式。

  提前谋划,认真组织。司法局党组高度重视此次宣传活动,为确保宣传效果,联合区委宣传部、区人大办、区普法办下发了《关于印发〈关于开展宪法集中宣传暨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垦人办发〔2018〕18号)。根据通知要求,明确了活动主题、指导思想、时间安排、活动内容、活动要求等内容,部署了活动期间的各项工作,保障宣传活动顺利开展。

  活动形式丰富,内容多样。为深入推进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良好氛围,垦利区司法局坚持以“弘扬宪法精神,增强法治观念”为主题,计划重点组织垦利区公共法律服务专家讲师团集中宣讲、举行国家宪法日向宪法宣誓、开展党委(组)中心组宪法或党章及党内法规专题学习、举办“我为法治代言”主题演讲比赛、制作法治文化产品等一系列活动,宣传活动形式丰富,立足群众需求,切实增强法治宣传教育成效。

  多渠道宣传,提前造势。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和各种渠道,做好前期的宣传准备工作。区广播电视台将在每晚垦利新闻节目前后播放纪念国家宪法日、山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月等宣传字幕,区政府网站、垦利报也将以适当形式进行有效宣传,各镇街和区直各部门、单位将在电子显示屏播放国家宪法日、山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月宣传口号,在办公楼、大门醒目位置悬挂宣传条幅进行宣传,在全区范围大造宪法宣传的声势,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增强法治观念,推动法治实践,为建设“宜居宜业新城区、美丽幸福新垦利”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刘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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