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纪律作风整顿年”工作安排部署,健全审判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持之以恒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从严管理向纵深发展,不断提升全院干警履职尽责能力,5月23日,岳普湖县法院召开贯彻落实全国三项队建活动开展纪律作风整顿年工作安排部署大会。县纪委监委第六派驻纪检组组长张雷同志受邀列席会议,全体在岗干警参加了会议。
会议由党组成员、副院长阿曼江·卡迪尔主持,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汤建新宣读了《岳普湖县人民法院贯彻落实全国法院“三项队建”开展“纪律作风整顿年”工作方案》,对活动开展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基本原则、组织领导、整顿重点、方法步骤、工作要求进行了全面安排。
会上,党组书记、副院长朱焰涛结合实际,就贯彻落实“三项队建”深入开展“纪律作风整顿年”活动提出四点要求:
一是强化理论武装,提高政治站位。要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牢牢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确保中央、自治区党委、地委、县委的各项决策部署在法院工作中不折不扣落实到位,努力建设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高素质法院干部队伍;
二是严肃纪律规矩,时刻警钟长鸣。针对张坚案、王伟等反面典型暴露的突出问题,我们要深刻吸取教训,切实做到以案示警、以案为戒、以案促改。持续改进司法作风,在为民便民上有更多举措;
三是扎紧制度笼子,维护司法公正。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对领导干部插手、干预案件,司法内部人员过问案件办理的行为划出红线,设置禁区。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四是坚持务求实效,确保不走过场。要认真组织开展本次活动,把此次活动与“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警示教育活动、“三个规定”专项整治活动和县纪委开展干预司法责任追究、司法人员与律师不正当交往专项整治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与法院队伍建设、审判管理、审务督察、专项检查等经常性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科学统筹,融合推进,牢牢坚持问题导向,立足该院实际抓好贯彻落实,为岳普湖县稳定发展各项工作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迪丽努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