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打好全市疫情防控阻击战,根据禹城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要求,禹城市司法局积极响应,认真传达贯彻上级工作部署,研究部署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疫情防控工作。
一是成立领导小组,明确责任主体。成立禹城市司法局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由韩局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所负责人任成员,1月30日召开疫情防控工作专题会议,学习传达“禹新肺防[2020]15号”“德纪发[2020]5号”等文件精神,做好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确保全局上下统一调度、有效处置,全力保障人民生命健康安全。
二是走访到户,细致排查,摸清底数。专题工作会议后,对所包两个单位家属院分组进行入户摸排,全面摸清各户人员工作单位、外出情况、来禹情况、乘坐交通工具、接触人员情况、健康状况等,安排专人进行统计上报,落实日报告制度。通过发放明白纸,做好宣传引导,营造群防群控的良好氛围。
三是加强管控,做好特殊时期“两类人员”监管。要求各司法所通过信息化方式,对社区矫正对象、安置帮教对象开展摸底排查,掌握“两类人员”自身及其密切接触人员健康状况;严格社区矫正对象监督管理,摸清安置帮教对象活动去向;加强对“两类人员”的疫情防控教育引导;对摸排情况实行日报告制度。
四是守土尽责,确保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正常开展。通过“禹城司法”微信公众号发布《禹城市司法局公告》,依托网上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为群众提供线上服务,自2月3日(正月初十)起各科室开通电话咨询服务,提倡广大群众非紧急事项尽量不到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办理业务,以减少服务窗口的人员流动性,降低疫情扩散风险。
五是严肃工作纪律,强化责任落实。要求全体干部职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严峻性、紧迫性,自觉服从指挥调度;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疫情防控日报告制度,确保上下联动、处置迅速;提升自我保护和防范意识,做好办公场所及个人的日常消毒、防护措施和相关物资保障;对不按规定履行职责、造成不良影响的,将坚决严肃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