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博湖县人民法院严格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自治州和县委的部署要求,积极投入疫情阻击战,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一是充分认识疫情防控形式的严峻性。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最大的政治任务,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周德海同志为组长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时间学习传达上级文件精神,研究部署疫情防控、庭审延期、人员有无疫情信息统计上报、工作安排等事项,及时安排部署,要求全院干警高度重视,强化疫情防控意识,不能有丝毫疏漏责。
二是严格落实疫情日报告制度,认真排查干警节日期间行程动向,每日排查并上报干警是否存在疑似疫情风险等情况,并按照相关要求主动登记,绝不谎报、瞒报,并及时向县委报备。全力配齐配全防控用品,做好体温测量仪器、护目镜、医用口罩、消毒液、酒精等物品采购工作,确保防护用品配备齐全。对所有办公区域实行每天多次消毒,对全院干警实施体温检测,保安人员做好每日出入人员排查情况报告。组织干警到社区帮助工作,积极协助社区做好防疫宣传和外来人员排查工作。
三是加强应急值守。严格落实院领导带班制度和24小时值班制度,畅通信息渠道,确保遇有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能够指挥有力、快速反应、妥善应对、高效处置。为减少人员流动有效防止疫情传播,对已通知开庭的当事人提前电话做好说明工作,需开庭的案件适当推迟开庭,已立案件通过电话、移动微法院等先行做调解工作,不安排干警外出执行公务。要求必要的工作人员全部在职在岗,其他人员实行轮流上班,原则上不召开会议,避免人员过分集中,保证疫情防控工作正常开展和日常工作有序推进。
四是严明工作纪律。要求全体干警严格遵守、执行疫情防控相关要求,主动学习掌握疫情防控知识,增强防控意识和能力,引导广大群众科学防疫,增强对新闻信息的分辨能力,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韩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