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伽师法院认真贯彻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为推动自治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1+N系列实施意见及具体措施》,充分发挥人民法院职能作用,精准服务保障精准扶贫。
一是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审判职能,坚持依法办案与脱贫攻坚紧密结合,对涉及扶贫开发和扶贫对象的案件,进行标签化标识,在诉讼服务中心开辟涉贫案件立、审、执“绿色通道”,做到优先立案、快速审判、及时执行,不得延审,依情形缓、减、免交诉讼费,确保扶贫对象从案件受理、审理到执行环节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二是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加大涉扶贫领域生效案件执行力度,提高涉及拖欠困难群众工资案件的执行到位率,重点关注贫困群体合法权益的执行兑现,对专项救助资金,专门开辟绿色通道,优先发放,缩短办理时间,实现快速救助,切实解决贫困户现实困难,有效防止因案致贫。今年有力发放司法
三是依法严厉打击、从严从快惩处在脱贫攻坚过程中出现的贪污挪用、截留私分、虚报冒领等涉及困难群体及扶贫工作民生领域职务犯罪,切实保障各项惠农资金安全,依法重点打击村霸、宗族黑恶势力、保护伞等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影响社会稳定的刑事犯罪,对于破坏扶贫开发项目建设和盗窃、诈骗扶贫款物、强迫交易、敲诈勒索等犯罪,依法从严从重判处。
四是主动延伸司法职能,精准助力脱贫攻坚。由法院党组书记负责,定期带领立案、审判、执行部门对辖区内的民营企业开展实地走访、调研,及时了解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积极为企业提供专业咨询 ,全力保护企业健康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