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昌邑市都昌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积极组织医务人员认真学习《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药品管理法》、《护士管理办法》、《医疗废物处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开展不同形式的普法教育,逐步增强医务人员依法行医的自觉性。
该院严格执行医疗机构准入制度,即《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严格按核准的诊疗科目执业,无未经批准各类诊疗中心,无随意更改和加挂机构名称。无“承包科室”和“出租科室”;严格依法执业,无非法聘用人员现象;完善各项奖惩制度,加大处罚力度,对拒收红包的坚持表扬,收到病人锦旗给予考核加分奖励;对收到病人关于行风投诉和举报的,认真听取意见并做好记录,汇同相关科室认真调查、核对,对反映问题属实的,向医院医德医风考核领导小组提出处理建议;各制度措施落实到位,杜绝对病人生、冷、硬、顶、推现象;狠抓质量管理,落实医疗质量管理制度,重点督察科室质量管理情况,每月检查科室质量考核,每月质量管理有考核、有奖惩;切实落实首诊负责制,严格执行三级查房制度,做到查房有记录;严格按照病历书写规范做好病历书写工作,入院病历、病情变化、术前各项检查、病人知情的记录工作按规定时间、内容、质量完成;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和诊疗护理技术规范、常规,做到医务人员人人知晓,执业行为规范;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因病施治。认真贯彻落实《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原则》坚持抗菌药物分级使用;加强财务管理,降低医药费用,医院财务坚持“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原则,一切财务收支纳入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严禁医院内部、各科室设立账外账、“小金库”;重大项目集体讨论审批,重大采购,建设项目必须经相关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防止一人决定权;认真执行《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严格执行物价政策和医院服务价格标准,对药品价格、医疗服务价格、主要医用耗材价格在物价公示栏进行公示,使病人花明白钱,治放心病,确保群众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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