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15日是我国第31个“防治碘缺乏病日”,今年国家卫生健康委确定的主题是“食盐加碘防疾病 平衡营养健康行”。
碘缺乏病是由于外环境缺碘而导致机体碘摄入不足,造成以甲状腺激素合成不足为主要发病机制的综合征。
一个地区环境中的碘元素水平决定着当地居民的健康是否会受到碘营养不足的威胁。《碘缺乏地区和适碘地区划定标准(WS/T 669-2020)》判定,饮用水水碘中位数低于40微克/升的地区为碘缺乏地区。调查结果显示:我市饮用水水碘中位数仅为3.4微克/升,全市各乡/镇/街道饮用水水碘中位数均低于20微克/升,故我市全境属于环境碘缺乏地区。因此,我市居民在正常膳食外需要适宜的外源性碘营养补充。
碘是人体必需的微量元素,其主要生理作用是合成甲状腺激素,未碘化的甲状腺激素不具备任何的生物学作用。因此,甲状腺激素合成不足是碘缺乏病的主要发病机制。甲状腺激素具有促进体格与神经系统发育的作用,处于生长发育期(胎儿期至青春期结束)的个体需要保证充足且科学的碘营养摄入;甲状腺激素还具有调节人体代谢水平、体温和中枢神经系统兴奋性的作用,因此,成年人如果长时间碘营养缺乏会出现代谢率降低、水钠潴留、畏寒、精神萎靡等甲状腺功能低下的表现。
碘缺乏病的危害呈现十分宽泛的疾病谱,所以被定义为“综合征”,包括:最常见的地方性甲状腺肿(大脖子病)、最严重的地方性克汀病(呆小症)、以及碘营养不足造成的各类不良妊娠结局。现有研究提示:妊娠期间,轻度的碘营养摄入不足就会造成轻度的发育损伤。这种损伤因为无法对比,所以不易察觉,而且损伤一旦发生就不可能通过营养强化/治疗/训练等手段恢复,因此孕妇及胎儿是防控碘缺乏病的重中之重。
根据《中国居民膳食营养素参考摄入量(WS/T 578-2017)》标准的推荐:普通成年人日均应摄入不少于120微克碘,日均摄入量不应超过600微克碘;孕妇日均应摄入不少于230微克碘,乳母日均应摄入不少于240微克碘。根据监测结果推算:目前碘盐仍然是我市普通居民碘营养的主要来源。而且,我市根据国家标准选择的食盐加碘剂量是经过科学测算与实践检验的,正常饮食外如无其他碘营养来源/高碘营养食物长期过量食用,食用碘盐是可以保证我市居民科学、适宜的碘营养摄入的。如果长时间不食用碘盐又缺少其它的外源性碘营养补充,必然会出现碘营养摄入不足的问题。
国内外的长期实践证明,食盐加碘是预防碘缺乏病最经济、最简便、最安全的有效措施;均衡合理的碘营养摄入是维护自身及家人健康的关键之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