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导报新闻网讯 日前,河南省淮滨县公安机关再次依法对3名醉酒驾驶人予以刑事拘留。
7月13日23时许,季某某醉酒后驾驶皖K0ZX78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固城乡大吴岗村路段时被执勤民警查获。7月19日21时许,黄某醉酒后驾驶豫SEQX11小型轿车,行驶至固城乡赵湾村桥头路段时被执勤民警查获。7月19日23时许,王某某醉酒后驾驶豫SQXX71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防胡镇街北潘庄路口时被执勤民警查获。
后经淮滨县人民医院抽血交由信阳市公安局交通事故鉴定所检验,季某某、黄某、王某某三人的血液乙醇含量分别为111.01mg/100ml、121.88mg/100ml、185.29mg/100ml,均已达到醉酒值。
目前,淮滨县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条之规定,对季某某、黄某、王某某三人涉嫌危险驾驶罪,予以刑事拘留。(王长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