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4日,山西省临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楚侯中队在牛杜镇一带巡逻时,发现迎面一辆正常行驶的轻型普通货车,在距离警车约20米处却突然刹车停靠路边,其异常行为引起民警怀疑,于是立即上前进行了询问检查,结果发现驾驶员喝了酒。
据了解,刘某某当日中午与一名外地朋友偶遇,为尽地主之谊便设宴款待,期间又叫来两名好友一起喝酒助兴。15时30分许,喝酒后的刘某某驾着车,载着好友一起去自家地里采摘西瓜,途中发现巡逻警车时,情急之下想停靠路边逃避检查,没想到还是被警觉的民警发现端倪。
经呼气检测,刘某某体内酒精含量为64mg/100ml,达到酒驾违法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依法对刘某某做出罚款1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严厉处罚。(王文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