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诉机关随案移送的认罪认罚具结书是否是你真实意思表示?”
“是。”
“是否同意使用速裁程序?”
“同意。”
“因本案适用速裁程序审理,依据法律规定就不再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现在由被告人做最后陈述。”
被:没有。
“本案依照刑事速裁程序的规定当庭宣判如下……”
仅仅5分钟,一件简单的危险驾驶罪案就能当庭宣判。5月15日上午,阿克苏市人民法院首次适用速裁程序,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魏某危险驾驶罪等10起刑事案件,并当庭宣判、送达判决书,被告人无一人上诉。
30岁的被告人魏某等在公诉阶段承认自身罪行,自愿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同意适用速裁程序审理这起案件,并表示认罪认罚。该案在庭审过程中,刑事审判庭承办法官赵威认真核实魏某认罪认罚的自愿性,在保障庭审高效公平、公正及被告人合法权益情况下,简化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程序,在认真听取被告人魏某最后陈述意见后,结合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和量刑建议综合考量,进行当庭宣判,魏某因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5个月。魏某当庭表示对裁判结果无异议,不上诉。
此次速裁程序的启动,对进一步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切实缓解人民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提升审判质效起到了积极的推进作用。下一步,阿克苏市人民法院将深入贯彻落实“严宽相济”的刑事政策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持续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 积极推行“简案快审,繁案精审”,更加合理配置司法资源,让被告人能迅速得到审判从而尽快的改过自新,让阿克苏市更加美好和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