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七十周年之际对部分服刑罪犯予以特赦的决定》的文件精神,垦利区司法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将特赦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秉承“不遗漏一人,不错放一人”的原则,多措并举稳步推进社区服刑人员特赦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确保特赦工作有序开展。根据特赦工作方案要求,及时成立了报请特赦评审委员会,由主要领导任主任,分管领导任副主任,社区矫正、各司法所负责人为成员,切实有效的开展特赦工作。
二是准确把握政策,切实做好摸排调查工作。召开司法所长会议,传达学习关于特赦的相关文件,要求各司法所严格按照特赦的对象、范围、条件及认定标准,进行全面、深入的摸底筛查工作,确保不遗漏一人,不错放一人。
三是加大宣传引导,努力营造良好社会氛围。组织社区服刑人员集中学习国家主席特赦令和特赦《决定》,使每一名社区服刑人员都了解特赦的内容,对符合特赦条件的社区服刑人员,引导他们要遵纪守法,积极回馈社会;对不符合特赦条件的社区服刑人员,加强政策解释,消除攀比心理。(魏丽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