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东营市法律援助中心被中共山东省委政法委、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表彰为“山东省人民满意政法单位”。近年来,市法律援助中心以“应援尽援,优质高效”为目标,立足贫困群众需求,不忘初心和使命,让人民群众感受到了法律援助的阳光和温暖。
一、不忘为群众谋幸福的“初心”
近年来,市法律援助中心紧贴弱势群体的法律需求,不断降槛扩面,推出便民措施,切实提高他们的法治获得感和幸福感。推出“三免三优”服务,对全市持有残疾证的残疾人、农村老年人、讨薪或工伤赔偿的农民工、精准扶贫对象等推行免交经济状况证明、免予条件审查、免除现场排队等候,优先办理、优先审批、优先指派服务。推出4G“上门服务”,借助4G技术和微信平台,对年迈体弱的老年人、重度残疾人及居住分散的农民工集体讨薪案件当事人,提供远程网上法律援助手续办理服务,让当事人在家里、在单位,甚至在路上就能完成法律援助手续办理,服务时效提高90%以上,受到群众的普遍欢迎。推行“点援”制,借助12348法网和法律援助案件承办专家库,推行“你点我援”制度,当事人可自行“点”律师,由政府买单为其提供法律服务,由以往的被动接受变为现在的主动选取。实行“双援助”制度,与市心理学会合作,每周由市心理学会安排心理咨询师到公法大厅值班,在解答当事人法律问题的同时,对有需求的当事人提供心理疏导。推行法律援助“当天办”服务,对审查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案件,做到当天受理、当天审批、当天指派,对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的案件,符合援助条件仅缺少部分非主要材料的,实行容缺受理,同时告知其限期补全材料,让群众“最多跑一次”。近年来,市法律援助中心通过4G“上门服务”提供法律援助200余人次,当事人“点援”律师800余人次,为当事人提供心理疏导600余人次,群众满意度显著提高。
二、牢记为弱者维权益的“使命”
市法律援助中心牢记职责使命,聚焦困难群众维权的痛点、难点、堵点出发,勇于探索,积极作为。实现重点领域法律援助工作站全覆盖,在公、检、法、工青妇老残等重点部门单位全部建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近年来,各工作站解答群众咨询千余人次,为当事人提供代书服务200余份,引导初审当事人法律援助申请460余份,充分发挥了工作站贴近基层,服务群众的优势。规范12348法律服务热线咨询平台,东营市成为全省第二家接割使用省“12348”热线平台的地市,近年来,解答电话咨询2万余人次。深化刑事法律援助制度改革,在全省率先出台东营市《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实施细则》,为没有聘请辩护人的刑事案件被告人提供免费法律援助或法律帮助,保障被告人的辩护权。推进值班律师参与认罪认罚工作,自今年5月份以来,市法律援助中心驻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法律援助工作站值班律师见证犯罪嫌疑人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58份,充分保障了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提高了办案效率。近年来,市法律援助中心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2000余件,为困难群众挽回经济损失5000余万元,收到群众感谢锦旗、牌匾40余幅,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市法律援助中心组织承办的“圆通夺命”快递案,为受害人家属争取到巨额经济赔偿金265万元,超过一般人身损害赔偿的三倍。根据本案例拍摄的微电影《圆通“夺命”快递》在全省公开播放并被省委政法委选为山东省改革开放40周年具有重大影响力的法治案件。
三、打造“政治过硬”法律援助队伍
一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根据市局党组安排,市法律援助中心全体人员认真学习十九大及习近平系列讲话精神,按时参加党支部理论学习,坚持学原著、读原文、悟原理。同时,市法律援助中心建立了周五理论学习日制度,将党性政治教育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对《毛泽东选集》中《为人民服务》《放下包袱 开动机器》等章节以及《危机管理》部分课程进行学习。通过学习,市法律援助中心全体人员进一步增强了“四个意识”、坚定了“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了“两个维护”,确保法律援助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发展。
二是开展“党员示范岗”活动。充分发挥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党员佩戴党徽,持证上岗,开展以老带新,业务传帮带,定任务、定标准、定时限,确保工作优质高效完成。同时,及时挖掘培育、推树法律援助先进典型,面向广大法律援助律师开展“出彩法援人”“每月一星”评选活动,彰显先进典型的榜样力量,充分展现了新时代东营法律援助工作者的新风采新作为。
三是以思想建设指导工作实践。市法律援助中心坚持以政治建设统一思想、凝聚力量,着力打造办事高效、群众满意的青年先锋团队,开展“号声嘹亮 青年文明号向祖国报告”活动,先后组织200余名中小学生走进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开发区人民法院,开展庭审旁听;组织青年法律援助律师走进学校开展法治讲座10余场次,听课师生2000余人次,展现了东营法律援助的良好风貌。(袁建梅 盖书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