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国人口状态呈现老龄化趋势,老年群体的权益保障问题已被社会普遍关注,垦利区司法局历来非常重视老年人法律援助工作,用“四法”工作方式和工作方法来维护老年人的的合法权益,让老年人平等享受法律赋予的权利,使他们安享幸福晚年。
一是扩大援助范围做“加法”:为更好地做好老年人法律援助工作,放宽老年人法律援助受理经济条件,对60岁以上的农村老年人、持法律援助绿卡以及申请给付赡养费的涉老案件一律不再审查其经济困难状况,直接提供法律援助。
二是优化援助服务做“减法”: 区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窗口根据老年人群体的特点和需求,为解决老年人出行相对不便的问题,设立了老年人维权专岗,配备老花镜、老年人急救药品、轮椅等人性化的为老服务设施,方便老年人接受服务,在日常工作中为老年人提供“三优先”(即优先接待、优先解答、优先受理)的法律援助服务,使老年人来到法律援助中心感到舒心、温馨,情绪能够得到释放。
三是增加援助实效做“乘法”:对受理的老年人法律援助案件,做到指定专人负责、简化办事程序、快速办理,实行一站式服务、一条龙办理,优先指派熟悉老年人权益法律法规且职业道德良好的律师办理,确保办案质量。对老年人维权中出现的疑难复杂问题,及时组织专家律师集体讨论,进行情况分析、案情研讨,确保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最大限度的保障。
四是援助宣传做“除法”:与区老龄办、区残联共同开展法律援助志愿助老助残服务大型宣传活动、法律义诊进社区活动等,为广大老年人提供法律咨询、普及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知识及其他维权常识。通过现场有奖竞答,发放法律援助文化产品,宣传法律援助知识的法制讲座活动,让老年人了解自己的权利,并利用法律自觉维护自己的权利。(刘红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