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21日,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新闻发布会。喀什地区电视台、喀什日报社等新闻媒体,地委政法委、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地区检察分院、公安局、司法局、卫计委、信访局、住建局、民政局、人社局等十余个联动单位以及五名特邀调解组织代表、二十一名特邀调解员、二十名喀什大学师生代表和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代表、应邀参加新闻发布会。
发布会上,喀什中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宫江峰介绍了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背景,并通报该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工作开展情况。他介绍,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健全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完善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喀什地区两级法院开展多元化纠纷化解机制对于推进依法治国和解决纠纷、化解矛盾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一是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能够调用社会各方力量参与解决纠纷,有利于更及时、高效的解决纠纷,降低群众的诉讼成本;二是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有利于减少当事人之间的对抗性,促进和谐、稳定的社会秩序形成;三是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较为灵活多样,赋予公民更多的自由空间和和解机会,同时也不剥夺公民公权救济的权利。
随后,喀什中院党组副书记、院长阿不力克木·台外库力同志与喀什地区劳动争议纠纷调解室、喀什地区保护妇女儿童权益调解室、喀什市医疗纠纷调解室、喀什市交通事故纠纷调解室签订合作协议并为特邀调解员颁发了聘书。
在答记者问环节,喀什中院立案庭庭长蒋子勤,详细认真回答了记者代表、律师代表和喀什大学师生代表有关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方面的问题,并介绍到“喀什中院召开此次新闻发布会,一方面是让社会各界了解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意义和成绩,另一方面是引导广大人民群众通过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解决矛盾纠纷。”
今年以来,喀什中院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充分发挥人民法庭作用,同时依托两级法院“访惠聚”驻村工作队,强化与司法局、基层党组织有效对接,在全地区2296个村普遍建立调解委员会,形成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工作格局,通过诉前引导分流、委托调解和法官专职调解、司法确认、简案速裁等程序,形成功能互补、程序衔接的矛盾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从源头减少诉讼增量,优化司法资源配置,全面提高司法质效,努力将纠纷化解、消除在萌芽状态,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的良好社会效果。2019年以来,两级法院诉前调解案件共计682件,调解成功案件640件,调解成功率高达93.84%。(立案庭 杨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