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一号检察建议” 和黔西南州委“让每一个孩子都读好学校,都做好学生”的要求,扎实抓好校园性侵害综合防治工作,全面推进平安校园、法治校园建设,2020年1月3日,兴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曾英、兴义市教育局局长李成贵深入兴义市第八中学督促检查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落实情况。
督导组围绕安全保障、宿舍管理、法治教育、食堂管理、州长批示要求等方面进行督导检查,尤其详细了解女生宿舍是否封闭管理、管理人员是否为女性,其他人员是否能随便出入,食品安全卫生是否达标等问题;重点督导检查了学校是否能够有效防止不法人员进入,学校门卫室、宿舍、教室、办公室、监控室等场所安全设施是否损坏。督导组通过随机与学生、宿管员、门卫安保员深入交流,查阅相关资料、外来人员出入记录等方式,了解学校在校园安全管理方面采取的措施、安全设施配置情况等内容,并就督导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整改建议。
督导检查中,对学生平时的思想政治教育、意识形态教育、法治道德教育、心理健康疏导情况,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培树方式,学校有无定期开展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教育尤其是防止性侵害教育、防范校园欺凌等方面进行了了解和引导。
兴义市人民检察院与教育局强化检教衔接,突出领导示范带头作用,2019年12月以来,副检察长陈昌义、黄波先后组织未成年人检察、控告申诉检察等部门检察官,联合教育局相关部门深入乌沙镇中学、乌沙镇中心小学、下五屯新屯学校、白碗窑镇中学,白碗窑镇中心小学对“一号检察建议”落实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
兴义市人民检察院将进一步加强与教育局的衔接联系,强化检教配合,共同加大督导力度,并充分利用好全体党员干部职工担任法治副校长这一优势,推动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工作落到实处。(龚贵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