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搜索: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法治观察

刘家司法所多举措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学习《社区矫正法》

时间:2020-04-01 09:53:17  来源:中国健康新闻网  作者:陈永松、郭晖
  为切实增强社区矫正对象对社区矫正法的认识,南溪区刘家司法所借助信息化手段,采取“线上学习”、“线下复习”模式相结合,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学习《社区矫正法》。
  “线上学习”,即通过“心岸”APP自学、微信连线教学。心岸APP自学,要求社区矫正对象通过手机终端登录“心岸”APP,选取“社区矫正法”相关知识进行自学;微信连线教学,司法所工作人员对《社区矫正法》当中关于社区矫正对象享有的权利、履行的义务、应当遵守的规定等进行着重讲解。
  “线下复习”,即督促社区矫正对象课后复习,把学习重点摘抄下来,并将学习笔记交到司法所,促进社区矫正对象对《社区矫正法》的充分理解。司法所以检查学习笔记和抽问的形式检验学习效果。
  通过多种学习模式,既提高了社区矫正对象遵纪守法意识,有助于引导其顺利回归社会,又实现了新旧管理规定无缝衔接,推动《社区矫正法》落地落实。
来顶一下
返回首页
返回首页
发表评论 共有条评论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匿名发表
推荐资讯
兰陵县芦柞司法所:开学“第一课” 法治“不缺席”
兰陵县芦柞司法所:开
迁西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开展“世界防治结核病日”宣传活动
迁西县疾病预防控制中
国内首个治疗良性前列腺增生复方制剂“爱廷列”正式上市,公益同行暖基层
国内首个治疗良性前列
奎屯市市场监管局开展3·15食品安全 “你点我检 服务惠民生”活动
奎屯市市场监管局开展
相关文章
栏目更新
栏目热门
网站首页 关于我们 服务条款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网站导航 免责声明
京ICP备10039517号
频道识别号:011050312012 (发证机关: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22754号
本站信息仅供参考_不能作为诊断及医疗的依据 ┊ 本站如有转载或引用文章涉及版权问题_请速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