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9日,沂水县司法局组织县司法鉴定机构和全体司法鉴定人学习了《山东省司法厅、山东省司法鉴定协会关于开展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清理整顿工作的通知》。
清理整顿活动采取了个人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全体司法鉴定人认真学习通知文件,并指导开展清理整顿活动。活动要求司法鉴定机构和全体司法鉴定人充分认识到这次清理整顿的重要意义,积极配合开展工作,自觉整改提高。督导司法鉴定机构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各项管理制度的要求,认真对照清理整顿工作涉及的三大方面29项内容进行全面自查,填写《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清理自查表》、《能力验证工作情况表》和《学习情况记录表》并报县司法局备案。对发现的问题要立行立改、即知即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建立台账,限期整改。
同时,要求司法鉴定机构结合服务标准化建设,抓好整改提升,进一步健全内部管理和运行机制,进一步规范司法鉴定执业活动,进一步提高法律服务能力。(谭伟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