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政府行政决策法律风险,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山东省沂水县司法局充分发挥自身职能,多措并举完善落实合法性审查工作,为政府行政决策把好法律关,当好参谋助手。
一是政府决策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凡是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必须经过县司法局合法性审查;除规范性文件外,对于涉及群众利益的政策性文件、合同协议、改革方案等非规范性文件参照执行规范性文件审查制度进行合法性审查。2020年以来共审查政府合同及文件34件,其中规范性文件2件,合同9件,重大行政决策1件,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书14份。
二是县政府常务会议全程列席。为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程,不断完善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制度,规范决策程序,建立了县司法局主要负责人全程列席县政府常务会议工作机制,及时做好合法性审查情况解释,为县政府依法决策当好法治参谋助手。今年以来县司法局主要负责人参加县政府常务会议6次,县司法局审核县政府常务会议议题20个。
三是政府重大事项全程参与。会同法律顾问全程参与重大改革、重大项目、历史遗留等问题处理,为政府提供法律意见,切实发挥政府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把关者作用。今年以来全程参与华政塑胶项目推进、西城片区综合开发项目等,全面助力县政府依法科学决策。
四是合法性审查队伍专业水平全面提升。为确保合法性审查工作精准高效,着力打造以备案审查科人员为主体,吸收法律顾问和公证员共同参与的高素质队伍,实现三者优势互补;加强合法性审查工作人员培训,重点强化对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的学习和理解,确保合法性审查意见的准确性、专业性,确保合法性审查工作水平稳步提升,为实现依法决策、建设法治政府打下坚实的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