伽师县人民法院克孜勒苏人民法庭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多措并举助力乡村振兴建设。
一是妥善审慎处理涉农纠纷,维护村民合法权益。从助力乡村振兴建设出发,积极稳妥地依法审理涉农村土地承包流转纠纷、离婚案件、民间借贷、买卖合同纠纷等案件,以公正、廉洁、文明、高效的审判(含调解)依法维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二是开展多种形式普法活动,引导群众知法用法。在充分利用巡回审判进行普法宣传教育的基础上,积极配合乡镇党委政府选取典型的土地、婚姻家庭纠纷、民间借贷纠纷、抚养、继承、收养等案件,走出法庭,主动深入到农村田间地头、百姓家中,用草根式的语言向群众进行法治宣讲,传递法治声音,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三是健全多元解决纠纷机制,推动诉前化解纠纷。主动加强与乡镇“七所八站”、村委的沟通协作,充分调动村干部、访惠聚工作队员、人民调解员等多种力量,整合“接地气”的乡土调解力量,联动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切实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诉前。同时,加强司法确认,探索司法确认网上办理、远程办理,实现快立快裁目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