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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市冀州区司法局:做深做实人民调解冀州模式

时间:2020-11-10 09:36:36  来源:中国健康新闻网  作者:

  近年来,冀州区司法局认真学习贯彻“枫桥经验”,针对基层矛盾纠纷的特点,积极探索新思路、新方法,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在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中的作用,紧紧扭住队伍建设、调解网络、源头预防、纠纷化解、奖励机制五个环节不放,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镇,难事不出区”,最大限度的使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建立完善冀州区人民调解工作模式。2020年以来全区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婚姻家庭、宅基地等案件1063件,调解成功1044件,有力维护了基层和谐稳定。

  一、扭住队伍建设不放,提高基层调解队伍素质

  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对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工作的重视。我局始终高度重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做到常思、常议、常查。坚持每月召开一次所长例会,会上听取各司法所本月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各乡镇在矛盾纠纷排查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实行一月一分析研判,一月一安排部署,一月一考核评比。

  规范化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在全区范围内选取人民调解工作较好的25个村作为示范点,由司法局出资,为其配备了共计164张调解桌、328张调解椅,其中调解工作较好的3个村调委会分别配备电脑、打印机各1台,使调解室工作环境焕然一新。

  加强人民调解队伍专业化建设。坚持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全区人民调解员集体培训会,切实提高人民调解员业务素质和调解能力。2020年2月21日,利用腾讯云课堂组织全区人民调解员进行网上调解知识培训;2020年5月9日-19日组织全区1240余名人民调解员在枫调理顺调解学院开展为期10天不少于3门课程的集中线上培训活动,5月20-21日组织全区人民调解员通过枫调理顺调解学院考试中心进行“人民调解法初级考试”,并由每个乡镇成绩优异的调解员参加全区人民调解员擂台赛。

  二、扭住调解网络建设不放,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

  建立完善基层调解组织。做到村村(居)有调解员,乡村都有调委会,并在每个村(居)、每个乡镇配备了调解室。截止目前,全区共建村人民调解委员会376个,社区调解委员会8个,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10个,人民调解员1264余名。各调委会统一制作了印章、标牌,制定完善了规章制度,做到制度健全,人员到位,调解规范。

  完善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建设。在国土、住建、交运、人社、教体、环保等面对矛盾较多、日常纠纷量较大的行业主管部门沟通协调,建立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12个。目前全区无因调解不及时、不正确引发的矛盾激化案件,为构建平安冀州发挥了积极作用。

  完善多元化解纠纷工作。冀州区司法局高度重视多元化解纠纷工作,通过整合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等多种社会资源,综合运用调解、仲裁等多种方式和手段,形成功能互补、程序衔接的矛盾纠纷有效化解体系。在区法院设立了诉前调解室,与区法院联合建立集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人民调解、诉前调解、诉中调解、司法确认等多种法律服务于一体的诉调对接中心,“一站式”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个性化的法律服务需求,实现调解程序与诉讼程序的快速衔接。

  三、扭住源头预防不放,从根源化解矛盾

  多方位矛盾纠纷排查。充分发动各村(居)调委会人民调解员,开展拉网式排查,坚持“日排查、周上报、月总结”制度,仔细排查各类民间纠纷,及时发现纠纷隐患,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亲近群众、视野广阔、信息灵敏的优势,一旦发现突发性矛盾纠纷,立即上报或参与稳控,迅速向上级调委会提出预警性意见,切实做到信息早知道、人员早介入、事态早稳控、矛盾早化解。

  矛盾纠纷日排查。坚持“日排查、周汇报、重大情况等第一时间汇报”制度,重点节点日排查日汇报,先后安排部署“百日专项治理”、“两个排查”、疫情期间矛盾纠纷排查、“两会”排查专项活动、企业矛盾纠纷排查等专项活动,一旦发现纠纷苗头,就地调处化解,使矛盾纠纷控制在基层。

  与法治宣传教育相结合。组织广大调解人员广泛宣传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积极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学法尊法守法用法,通过依法调处、依规调处,实现“调处一件、教育一片”的良好格局。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大大提高了群众守法意识能力。

  四、扭住纠纷化解不放,构筑人民调解五道防线

  冀州区为全力维护全区社会政治稳定精心构筑起五道矛盾纠纷化解防线,进一步把矛盾纠纷调处工作落到了实处。

  第一道防线——村(居)调委会以及基层人民调解员防线。村级调委会以及基层人民调解员对排查出的或当事人申请调解的各类矛盾,及时予以调处解决。今年年初,疫情期间不能外出,不能聚集等要求难免有个别群众情绪激动,发生家庭、邻里,各村调委会充分发动人民调解员,通过隔门对话,微信通话,视频聊天等不同形式,讲道理,话团结,战困难,化解了一个又一个的家常理短。他们直面矛盾纠纷焦点,把握群众思想动态,服务群众利益诉求,有力地维护了家庭、邻里、社会的平安稳定,守护了一方和谐安宁。

  第二道防线——村(社区)调处防线。对于基层调解组织难以解决的较大矛盾纠纷,及时提交村(居)委会集中调处,村支书是村级维护稳定的第一责任人,对于村委会移交的矛盾纠纷,针对案件性质,召开两委班子会议,集体研究,形成民主决议,耐心调解。

  第三道防线——乡镇包村干部和片长防线。包村干部和片长严格按照乡党委、政府关于包村干部包村负责制的安排,对移交上来的矛盾纠纷快速介入,针对矛盾焦点,展开调查取证和依法调处。对经调处仍不能达成协议的,填写《卡片》并签署意见后,移交乡镇党委政府。

  第四道防线——乡镇党委政府防线。乡党委、政府是“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的最终关口。在调处化解矛盾纠纷方面,乡党委、政府给予了高度的重视,对于疑难、复杂、纠缠不清的矛盾纠纷,党委、政府坚持不推不拖,把好最后一道关,积极协调各方力量,联系相关部门,强化责任,联合调处,坚决把纠纷矛盾解决在乡镇一级。经调处仍然不能解决的,告知当事人到“和为贵”调解室进行专业调解解决。

  第五道防线——冀州区“和为贵”调解室。冀州区多年来在人民调解领域不断的探索和创新,逐步打造并建立了衡水市第一家独立挂牌执业的人民调解机构暨“和为贵”调解室。当事人提交调解申请后,调解室按照法定的管辖业务范围和法律程序,立即立案,依法调处。多部门联合严把矛盾纠纷不出区这道防线,经调处不成的,依法告知当事人到法院和有关职能部门予以解决。2016年“和为贵”调解室正式启用以来,“和为贵”调解室共接待来访1800余人次,进行了183次调解,其中78件重点疑难问题得到解决,有力的维护了社会稳定。

  五、扭住激励机制不放,提高调解员积极性

  制定冀州区人民调解以案定补标准。我局先后前往桃城、阜城、枣强进行调研,在市局的指导下,结合冀州实际,制定我区人民调解以案定补发放标准,提供了文件依据。到目前为止我区共发放四批次以案定补21250元,现有100余本案卷待整理发放,极大激发了广大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

  人民调解工作是维护和保障社会稳定的基石,也是司法行政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多年来,我区广大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工作者,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防范和化解了大量矛盾,为维护基层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接下来,我们将进一步抓好人民调解工作建设,创新工作方法,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员综合素质,明确工作职责,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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