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市、县各级安全生产工作要求,沂水县司法局结合党员固定学习日,组织机关党支部全体党员开展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了《安全生产法》《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基本内容。
会议要求全体人员在工作和生活中增强安全意识,要认真开展自查工作,对安全用电,确保办公设备、电器电线安全,防微杜渐,消除一切安全隐患。会议强调,安全生产是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是社会协调发展的前提,是党对人民利益负责的要求。全体工作人员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提高安全意识,加大自查力度,扎扎实实地学习安全法律法规,学以致用、学用结合,发挥法治宣传工作职能,把安全生产法作为近期法治宣传的重点并形成长效机制,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生产法宣传活动,切实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增强做好安全工作的自觉性。(刘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