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1+N升级措施》,塔县法院组织干警积极开展“旅游消费维权行动”,优化旅游消费营商环境,保持旅游业常态化运行。10月3日至6日,塔县法院干警走进帕米尔旅游服务中心、石头城、金草滩、奇石广场等地开展《民法典》宣讲活动。
此次活动借助游客服务中心巡回法庭这一平台,努力打造美丽新疆司法名片,助力景区打造特色旅游品牌。通过悬挂横幅、发放传单、法官现场宣讲等方式,向当地群众和来塔游客提示旅游陷阱、提供解纷指引。
普法是违法的“绊脚石”,学法是犯罪的“阻挡墙”。此次活动,切实提高了辖区内旅游者的法律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积极引导旅游者树立文明、健康、理性的消费观念;其次,对于遏制、防范、惩戒经营者侵害旅游者隐私权、个人信息的行为,起到积极引导的作用,为进一步服务保障旅游业健康发展,打造塔县特色旅游品牌贡献了法院人的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