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坚持和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近日,德州市司法局发布《关于命名“新时代‘枫桥式司法所’的通报”》,禹城市司法局张庄司法所成功上榜。
去年以来,张庄司法所在禹城市司法局和张庄镇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动力,以创建“枫桥式”司法所为主线,坚守“只要用心干,没有干不好”的理念,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全面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为平安张庄、法治张庄建设贡献了“司法力量”,成为基层法治建设的基础平台、基层依法行政工作的参谋助手、预防化解矛盾的前沿阵地、公共法律服务的一线窗口。
突出矛盾纠纷调处,枫桥经验实现了新发展。以村“两委”换届为契机,圆满完成了村级调委会换届选举工作,选配调解员105人,专职调解员35人,定期开展培训,提高调解员法治素养和业务水平,为化解矛盾、维护稳定提供了坚强保障。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指导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68件,调处成功率100%,制作书面调解卷宗71份,实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有效地维护了基层社会稳定。在市局人民调解卷宗评查中,提报的5份卷宗全部被评为优秀卷宗。加强“智慧调解”应用推广,规范使用“智慧调解”系统,调解案件实现第一时间100%系统录入,提高了调解工作信息化水平。提供“援调联手解民忧,多年积案一朝解”真实案例素材,被德州电视台拍成专题片在“法治德州”栏目播放。
加强特殊人群管理,社矫安帮实现了新提升。严格落实社区矫正各项规定,规范档案管理,通过信息化核查、定期谈话、集中学习教育、公益劳动等多种形式,加强社区矫正监管和教育帮扶。全年新接收社区矫正对象5人,解矫 3人,目前在矫5人,无脱管、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现象发生,确保了社区矫正对象管得住、矫得好。撰写的社区矫正教育帮扶案例成功入选中国法律服务网司法行政案例库。认真做好安置帮教工作,衔接安置刑释、解矫人员9名,现有安置帮教对象36人,全部建立了安置帮教档案,安置帮教率100%,落实安置帮教责任,及时掌握思想动态和工作生活状况,确保安置帮教对象不脱管不漏管,有效地预防和减少了重新违法犯罪,维护了辖区社会和谐稳定。在山东德邦食品有限公司建立了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为刑释、解矫人员就业打造了新平台。
深化法治宣传教育,全民普法实现了新跨越。紧扣“3.15”、“4.15”、“12.4”、春节、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紧密联系群众需求,通过赶大集、举办培训班、专题讲座、送法上门、文艺演出等形式,开展普法宣传活动20多场次,受益群众达8000多人次。实施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遴选法治带头人35人、法律明白人105人,建立学习群,定期开展培训、轮训,打造了一支农村群众身边的基层法治队伍。精心组织普法考试,全镇机关干部及村“两委”成员共有165人参考,参考率100%、优秀率98%、合格率99.4%。同时,张庄司法所被确定为德州市首批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
立足全镇发展大局,服务水平实现了新突破。大力推进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为法律顾问指方向、压担子、交任务,引导他们把法律服务送到群众身边,法律顾问作用得到了充分发挥。加强信息宣传工作,先后在各类媒体刊发稿件63篇,国家级49篇,其中中国普法网创新网15篇,大众日报客户端、齐鲁壹点、海报新闻等党媒4篇。积极参与和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平安建设,协助党委政府处理重大疑难矛盾纠纷5起,创新开展镇街合法性审查工作,高质量完成政府重大合同合法性审查3件,总结形成了全市镇街合法性审查新模式。顺利迎接了省委依法治省办、省司法厅、德州市政协、德州市司法局等各级领导多次检查、调研、督察活动,得到各级领导充分肯定。
凡事过往,皆为序章。张庄司法所将以此次新时代“枫桥式”司法所的成功创建为契机,不忘初心,砥砺前行,树立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服务高质量发展和助推法治建设的新典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