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东营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依法治市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司法局、市普法办公室联合印发了《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进一步规范我市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推动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意见》明确,国家工作人员学法内容要有重点。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突出学习宪法和民法典,坚持把学习宪法放在首位,深入学习民法典为国家机关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引入的新理念,设定的新边界,提出的新要求。认真学习与服务中心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入学习党章和党内法规。坚持与法治实践相结合,通过开展法治创建活动,积极推进国家工作人员结合岗位需求进行学法用法,不断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增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实际效果。
《意见》强调,进一步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要完善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和会前学法制度,坚持重大决策前专题学法。要健全完善日常学法制度,明确国家工作人员年度学法时间不少于40学时。要健全完善法治培训制度,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明确法治教育的内容和要求。要健全完善学法用法考试制度,组织开展全市国家工作人员年度法律知识考试,考试成绩不合格者当年不得评为先进,落实《东营市市管干部任前法律知识测试办法》。要健全完善依法决策和问责制度,完善重大事项决策法律咨询论证和合法性审查制度、重大决策集体讨论制度和决策依法公开制度,落实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要健全完善严格依法履职制度,严格实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落实信息公开制度、执法案卷评查、案件质量跟踪评判和执法责任制,努力提高执法质量和执法水平。要健全完善考核评估机制,要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制和普法责任清单,完善领导干部年终述法制度,把学法用法情况列入公务员年度考核重要内容,把领导干部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纳入法治东营建设指标体系,把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情况纳入精神文明创建内容。要建立健全学法用法激励机制和通报制度,积极探索建立激励机制,及时总结推广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的经验和做法,建立学法用法通报制度,推进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深入开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