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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实施“三量”建设,实现公共法律服务提质扩面

时间:2022-08-22 15:47:18  来源:健康新闻网  作者:王俊杰 谭伟海

  沂水县司法局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以提升基层公共法律服务水平为重点,不断强化为民服务措施,重心进一步下移,全面提升保障有力、管理规范、运行高效、覆盖城乡、惠及全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实现了公共法律服务提质扩面,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一、扩大容量,提升公共法律服务三级平台建设

  一是重点打造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沂水县司法局高标准建成1655平方米的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按照“前台后厂”的布局模式,改造提升254平方米的综合接待大厅,实行“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服务”,统筹推进法律援助、公证、基层司法所、社区矫正和普法教育“五个一”工程平台建设,保障县级中心顺利运行。

  二是全力推进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站建设。依托司法所、法律服务所建立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站,引导法律服务工作者、公证员、律师等进驻,实现公共法律服务窗口化运作乡镇(街道)全覆盖。

  三是全面实现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全覆盖。将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向村居(社区)延伸,全县378个社区全部建立了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依托“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模式,引导群众学法守法、依法调解、依法维权,确保群众不跑一里路就能在家门口享受到优质、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

  二、做大总量,满足人民多样化的公共法律服务需求

  一是开展“强县有我 法治护航”法律服务进企业、进社区活动。沂水县司法局组建10支专业队伍,为35个重点企业和5个商会开展“法治体检”活动,为社区群众提供家门口的便捷高效法律服务。截至目前,共走访企业64次,举办座谈会36次,提供法律意见36条,到长青环保等企业举办法治讲座6场,98名法律顾问为社区和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共1134次,解答群众咨询700余人次。

  二是协调推进“法律服务代理机制”。搭建服务平台。组织协调司法局与工商联建立工作联系,联合出台《关于建立和推行律师行业服务中小微企业“法律服务代理机制”的实施意见》,积极搭建政府、商会、企业与律师事务所服务对接的平台,实现人员、信息、业务互联互通,保障工作有序开展。健全工作机制。举办沂水县法律服务代理机制宣讲讲座,推动5家律师事务所与5家工商联所属商会建立联系合作机制,深化民营企业法律服务工作,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当好法律顾问。开通中小微企业“法律服务直通车”,对于受理的涉及中小微企业的法律服务,开通绿色便捷通道,用最短时间提供最高标准最高水平的法律服务。

  三是做好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提升服务水平。全县共设立法律服务所9家,现有法律服务工作者28人,其中街道4家,乡镇5家,已有7家法律服务所与司法所建立了“两所分立、合署办公”模式。基层法律服务行业,积极参与新农村建设,有14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村居法律顾问。截至目前,共代理民事案件94件,参与非诉讼法律事务28件,办理法律援助46件,参与人民调解案件36件,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提升到一个崭新的水平。

  三、提高质量,打造最优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是常态化整治公证和司法鉴定行业顽瘴痼疾。组织公证处和司法鉴定机构学习贯彻省司法厅“常态化整治公证和司法鉴定行业顽瘴痼疾、不断巩固拓展专项治理成果工作部署会议”精神,指导公证和司法鉴定机构持续开展常态化整治工作。

  二是高密度推动“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制定印发《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制度》,先后为35家部门单位制定责任清单,出台关于信息报送、履职评议、定期通报等工作制度,全面落实责任制。今年以来,各成员单位开展防诈骗、法治信访等各类大型法治宣传活动37场。

  三是加速涉企、涉知识产权纠纷化解。充分利用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点、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等平台和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等资源优势,深化涉企、涉知识产权矛盾纠纷源头治理,成立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鼓励和引导商事主体当事人优先选择商会协会调解中心等非诉讼途径解决纠纷。今年以来,共排查化解涉企纠纷案件113件,调解金额一千三百余万元,调解成功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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