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关乎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保障,是暖人心的重要民生工程。《法律援助法》是规范我国法律援助制度的基本法律,自2022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自《法律援助法》实施以来,德州市司法局精心谋划、多措并举,全力贯彻落实,使法律援助服务更加便利高效,体现了法治温度,有效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一、加强学习宣传
组织全市法律援助管理干部和援助机构工作人员参加《法律援助法》专题讲座,使工作人员充分认识法律援助立法的必要性和时代意义,强化对法律的理解,推动正确实施。组织对《法律援助法》进行集中学习研讨,重点解读法律援助的形式和范围、程序和实施、保障和监督及法律责任等对实务有重要指导意义的内容,结合岗位实际进行热烈讨论,学以致用,以学促干。截至目前,全市共组织《法律援助法》集中学习活动63场次,参训人员1200人次。
为提高群众知晓率,德州市司法局印发《法律援助法》相关宣传手册、挂历、手提袋等宣传品5万余份,组织法律援助工作人员进社区、公园、集市等人口密集地开展宣传活动23次,接受咨询5000余人次。通过《法律援助法》公开课、抖音微视频、“普法大礼包”等形式,提高了群众对《法律援助法》的知晓率,使法律援助更加深入人心,让困难群众在遇到法律问题时能快速找到法律援助求助途径,进一步扩大了法律援助覆盖面。
二、巩固制度保障
一是加强机构队伍建设。德州市县两级共有12家法律援助中心,全部设有专门接待场所且临街落地,共有工作人员68人。在人社、民政、住建、信访、退役军人事务局、工青妇老残等部门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联络点)318个,建立部门协作、信息共享、案件流转、信息反馈等工作机制,聚集联动合力。二是健全经费保障机制。市县两级全部将法律援助办案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并实行动态增长机制,切实保障工作需要。今年以来,为经济困难公民和特殊案件当事人办理法律援助案件9535件,为群众避免损失和取得利益9471万元。三是提升法援服务水平。多频次、多形式对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案件承办人员、工作站点工作人员、村(居)法律援助联络员开展培训,充分发挥“德法智汇”专家库智囊团作用,邀请专家授课,加强法律援助服务人员职业道德教育和执业能力培养,提升法律援助队伍素质。推广使用“法援在线”公众号,推进法律援助网上申请,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四是加强案件质量管理。定期开展全市法律援助案卷质量同行评估,查找问题并督促整改,不断提高法律援助工作标准化、规范化程度。今年以来共开展各类培训、查卷活动36次。
三、注重工作创新
一是在全省率先出台《德州市法律援助经济困难状况承诺制实施办法》,对出具经济困难状况证明有困难的群众适用承诺制,今年以来通过承诺制形式受理法律援助案件383件。二是在全省率先成立由150名律师组成的法律援助刑事辩护律师库,全市统筹使用,推动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走深走实。三是做好“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与“法援惠民生”系列品牌活动的结合文章。针对法律援助重点服务对象,开展“关爱妇女、关爱未成年人、关爱残疾人、关爱老年人、助力农民工”等系列宣传活动,送法下乡、送法上门,满足群众多元化法律服务需求。截至目前共开展宣传活动120余场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8万余份。
县级层面的工作也亮点纷呈。禹城市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六化”标准作为服务质量监控的基本原则被省《法律援助服务标准》收录;禹城市依托法律援助服务大厅建立“连心桥”法律援助党代表工作室,发挥党代表作用,拓宽社情民意反映渠道,架起了党群、干群关系的“连心桥”,自8月份成立以来,已接待党员群众46人次,解答群众法律咨询28人次,征集群众意见建议20条,转办援助案件9件;庆云县司法局与县法院、县检察院构建“法律援助+支持起诉”协作机制,将农民工、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全部纳入“三个当天”服务范畴。
“任重道远须奋力,风急潮涌正扬帆。”下一步,德州市司法局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法律援助法》,立足本职、创新实干、踔厉奋发,紧扣服务高质量发展主线,将法律援助这一民心工程做实、做好。(李振忠 邓甜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