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来,禹城市司法局莒镇司法所在社区矫正工作中,把握“三度”,精准定位矫正靶点,量身定制个性化矫正方案,寓教于心,扎实做好社区矫正工作。自2012年10月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以来,莒镇社区矫正对象重新犯罪率一直为零。
一是为社区矫正对象的心理健康“把脉问诊”,在心理上疏导减压,关心爱护把握一个“温度”。组织心理咨询师通过一对一面谈、心理测评、团体心理辅导等,采用倾听、鼓励、同理心等沟通交流技巧,运用去标签化和优势视角的理论,引导社区矫正对象意识到自己问题所在,帮助其释放不良情绪,消除自卑感,恢复心理健康,让其正确面对处境和困难。通过多次谈话、交心,慢慢的取得信任,让他们从被动接受矫正到主动积极矫正。三年来,开展一对一心理咨询35人次,组织心理测试7次,团体心理辅导5次。
二是争取社会资源支持,在生活上帮困扶助,照顾关怀把握一个“宽度”。莒镇司法所积极争取人社、民政、团委、妇联、金融部门等资源支持,在就学、就业、心理辅导等方面提供必要的帮助。三年来,莒镇司法所先后协调资金32万元,为21名社区矫正对象协调解决了就业问题,帮助3名社区矫正对象办理了低保,为1名妇女矫正对象在山东商业银行办理了自主创业大额贷款。
三是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在思想上教育转化,学习提升把握一个“高度”。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开展传统文化学习、爱国主义教育、感恩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等主题教育活动11次。组织他们观看普法微电影,用真实的案例讲解所涉及的法律常识;组织他们参加普法志愿者队伍到集市上进行普法宣传;定期到敬老院打扫卫生等公益活动;还协调他们参加市局、镇人社部门组织的技能培训班。通过主题教育活动的开展,不断培养他们学习的能力、知法守法的意识和社会责任感的提升。
莒镇司法所通过用心矫治,实现了教育矫正由“大水漫灌”向“精准滴灌”转变,有效改变了社区矫正对象的认知、情绪和行为,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了社区矫正对象重新违法犯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