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促进裁判标准统一,新疆喀什地区塔什库尔干县人民法院积极推行类案检索机制,以类案思维拓宽法官裁判思路,促进审判质效和司法公信力不断提升。
一是完善类型化案件检索机制。针对案由占比较高且常见的建设施工合同纠纷等案件以及疑难、复杂案件进行类案检索。发挥院庭长和审管办对“应当进行类案检索”的情形的整体把控,细化检索条件、检索方法、检索范围,为法官办案提供全面的类案视角,拓宽裁判视野。今年该院10余件案件做了类案检索。
二是规范检索报告的格式体例。提供类案检索报告模板供办案法官参考,在类案检索报告中体现办案法官对检索案件的裁判观点归纳和分析。同时,针对拟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的案件,检索报告包括检索结果、类案与关联案件的裁判要旨、拟讨论个案是否参照适用等内容,其余相对简单的案件的检索报告采用填充式、表格式等形式。
三是提升类案检索结果的精准性。以加强办案法官类案检索能力为目标,一方面,加大对上级法院发布的各类指导性案例的学习力度,增强法官类案检索的自觉性、主动性。另一方面,加强对裁判文书网、法信等检索渠道的常态化学习,熟练掌握关键词检索、法条检索等检索方式,提升检索案例的匹配度。
四是强化类案检索结果的反馈和运用。对应当进行类案检索的案件,要求承办法官将检索过程、检索结果、讨论情况以及最终适用情况以书面形式保留在卷宗当中,做到全程留痕。同时,结合检索案件裁判结果,进一步加强裁判文书的释法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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