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朱善永 修彦兰)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被社会各界高度关注,为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持续推动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有效预防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构建社会综合预防保护体系,2024年3月25日,黑龙江省林区诺敏河人民检察院未检干警深入辖区张家湾林场、建兴经营所开展预防性侵害和强制报告制度的宣传活动。
诺敏河人民检察院未检干警来到辖区张家湾林场、建兴经营所,通过向辖区群众发放法治宣传单、在辖区内地处偏远地区的唯一一所小学粘贴《家庭教育促进法》宣传海报等形式进行宣传,使未成年人和家长能够正确辨析、防范性侵害行为,正确认识性侵害带来的严重后果,引导未成年人一旦遭受性侵害及时向家长和老师求助,学会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对林场内住宿经营者进行现场普法,开展强制报告制度主题宣传,粘贴宣传海报,查看旅店入住登记表,向旅馆从业人员、建兴医院的医护人员以及可能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人员,宣讲在未成年人遭受侵害时由谁报告、哪些情况需要报告以及通过何种方式报告等规定,强调不依法履行强制报告制度义务可能产生的法律责任,切实增强了义务主体的报告意识和责任担当。诺敏河人民检察院与相关单位落实常态化沟通对接,共同分析研判相关线索,对性侵案件做到第一时间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机关取证,同时研判案情,从中发现是否有违反强制报告制度线索。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是一项长期且艰巨的任务,不仅需要检察机关积极履职,还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接下来,诺敏河人民检察院将与各相关职能部门携手共同开展预防未成年人性侵害教育以及强制报告制度宣传,护航祖国花朵健康成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