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医疗卫生资源分布很不均衡,允许医生多点执业,可有效缓解‘看病难、看病贵’,还能让医生的价值最大化,绝对是个好事。可目前如果我们医院有哪个医生向我提申请,我不会批准。”全国两会期间,中国中医科学院西苑医院副院长史大卓委员在谈到医生多点执业时说。 持类似观点的不止史大卓一个,医药卫生界郑静晨、王建业、林绍彬三位身为公立医院院长的政协委员同样表示,医生多点执业是一个发展方向,但从现实来看,只要医生还是“单位人”身份,多点执业推广就有相当难度。 从2009年的新医改方案提出“研究探索注册医师多点执业”,到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再次强调,要“推进医师多点执业”。时间已过5年,如何让这项措施“叫好又叫座”,尽快惠及百姓呢?医卫界全国政协委员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医生想出去医院不情愿 “不是我想拒绝医生多点执业,只是现在实行起来确实存在很多障碍。”史大卓坦言,对于医生多点执业,医院并没有明文禁止,大家就是心照不宣。 大医院的医生全国各地“走穴”,早已不是什么秘密,可为什么这种“走穴”不能公开化和合法化?史大卓表示,多点执业不同于偶尔出去会诊、“飞刀”,而是定期到其他医疗机构出诊,这就涉及到“权、责、利”等多方面的问题。目前三甲医院的医生都在超负荷工作,再去多点执业,身体健康和工作质量很难保证。“更何况,各个医院都存在竞争,你到另一家医院坐诊,带走了患者,势必会影响所在医院的效益。” “你到另一家医院执业,去多长时间?一个月当中的一周,还是一周当中的几天?这些问题都需要协调。”武警总医院院长郑静晨委员表示,作为院长,他必须保证医院的正常运转。“多点执业的医生基本上都是医院的专家、骨干力量,他们不仅要给患者看病,还要搞科研、带团队,这些都要纳入考核,你不在单位认真工作,能完成任务吗?” 史大卓还表示,从整体来看,目前医生多点执业的土壤还不够丰厚。因为作为一个优秀医生,收入只是他考虑的一个方面,更多的还有其个人价值的实现以及行业和社会的认可度。显然,在这些方面,非公立医院难以提供。 “单位人”身份不变多点执业难落地 北京医院副院长王建业委员坦言,目前医生多点执业最大的阻力就是中国的医生属于“单位人”而非“社会人”。 王建业介绍,国外的医生是社会人,就像律师一样,是自由职业者,他可以在几家医院工作,但这几家医院都不用养着他,看一个病人、做一台手术,就给他一份报酬。人家也不涉及社会保险问题,因为保险是全国联网的。而我们的医生都隶属于医院,医院培养了你,给你上保险、发工资奖金和其他福利,你理所应当全心全意地为医院工作。 “这种关系就像一根绳始终在牵着你,不可能让你到处‘飞’。”史大卓强调,除非打破这种隶属关系,让医生由“单位人”变成“社会人”,否则多点执业真正落地比较难。 医生多点执业需要法律支持 福州市第二医院副院长林绍彬委员表示,目前多点执业在法律上也不支持。《执业医师法》第十四条:“医师经注册后,可以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从事相应的医疗、预防及保健业务。”也就是说,医生必须定点执业。这在法律上就限制了医生多点执业。 “医生多点执业不能只在口头上呼吁,还要通过法律明确多点执业医生的责、权、利,并出台相关配套政策。”林绍彬建议尽快修订《执业医师法》;如果不能立即修订法律,至少应由国务院出台一个条例,让医生多点执业名正言顺。 3月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举行记者会时,国家卫生计生委主任李斌表示,将放宽对人才有序流动的限制。她还表示,促进医生多点执业的意见已在公开征求意见,会很快出台。 “我们都在期待,期待着医生多点执业真正落地,惠及更多百姓。”林绍彬说。 多点执业出了事故谁负责 “医生定期出去坐诊,一旦来了危重病人没人抢救,出了事故谁负责?”郑静晨强调,医生不是一个简单的“手术匠”,何况手术只是治疗的一部分。你的病人刚手术完谁来看护查房?出现并发症怎么办?这些问题必须要面对。 中国医学科学院皮肤病研究所副所长孙建方委员担心的是医生多点执业可能带来的责任风险。按照原国家卫生部的规定,受邀出诊的医生如果在邀请医院出现医疗事故,应由邀请医院负责,但外出会诊和多点执业是不同的,特别是目前医生仍打着“单位人”的标签,一旦出现医疗事故,责任如何认定?是否会对医生所在医院造成影响?这些都需要考虑。 孙建方建议,首先出台医师多点执业的风险处理办法,厘清不同聘用机构的责任分割问题。此外,建立“第二、第三执业点对第一执业点的合理补偿机制”,基于合理补偿配套政策上的多点执业,可能执行起来能更顺利一些。 “再有就是资质问题。是所有医生都可以多点执业,还是中级或副高以上的医生才可以,这些都没有统一的规定。”王建业建议,尽快出台医生多点执业细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