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搜索: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新闻资讯

健康医疗大数据使用明确责权利

时间:2018-09-14 09:44:27  来源:健康报  作者:姚常房

  9月13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关于印发国家健康医疗大数据标准、安全和服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明确,责任单位应当加强健康医疗大数据的使用和服务,创造条件规范使用健康医疗大数据,推动部分健康医疗大数据在线查询。

  《试行办法》明确了健康医疗大数据的定义、内涵和外延,还明确了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的边界和权责,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及相应应用单位的责权利。

  《试行办法》指出,提倡多方参与标准管理工作。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健康医疗大数据标准化产品生产和采购的激励约束机制,积极推进健康医疗大数据标准规范和测评工作,并将测评结果与医疗卫生机构评审评价挂钩。实行“统一分级授权、分类应用管理、权责一致”的管理制度,明确了责任单位在健康医疗大数据产生、收集、存储、使用、传输、共享、交换和销毁等环节中的职能定位,强化对健康医疗大数据的共享和交换。在管理监督方面,强调了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日常监督管理职责,要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接入相应区域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并向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开放监管端口。定期开展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的安全监测评估。

  《试行办法》还在服务管理方面对数据采集、存储、利用、共享等环节提出具体要求。比如,健康医疗大数据应当存储在境内,因业务需要向境外提供时,应按相关法律法规和要求进行安全评估审核。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建立健康医疗大数据开放共享机制,统筹建设资源目录体系和数据共享交换体系,强化对健康医疗大数据全生命周期的服务与管理。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相关司局负责人表示,《试行办法》鼓励政府和社会力量合作,充分释放数据红利;要求妥善处理应用发展与保障安全的关系,突出增强安全技术支撑能力,保护个人隐私和信息安全。同时,将跟踪文件实施情况,及时提炼总结试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经验,以便进一步完善管理,促进健康医疗大数据规范有序发展。(记者姚常房)

来顶一下
返回首页
返回首页
发表评论 共有条评论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匿名发表
推荐资讯
走访建国党员 烛光社工在路上
走访建国党员 烛光社工
冀州区司法局三项措施助力文明城区创建
冀州区司法局三项措施
沂水县富官庄镇网格员:开展关爱留守儿童普法活动
沂水县富官庄镇网格员
龙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世界无烟日”宣传活动
龙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相关文章
栏目更新
栏目热门
网站首页 关于我们 服务条款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网站导航 免责声明
CopyRighr @ 2000-2010 www.zgjkxw.org.cn 版权所有 中国健康新闻网 - 中国第一健康门户网站 - 京ICP备10039517号
频道识别号:011050312012 (发证机关: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04363号
本站信息仅供参考_不能作为诊断及医疗的依据 ┊ 本站如有转载或引用文章涉及版权问题_请速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