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搜索: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新闻资讯

我国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

时间:2020-02-25 09:39:07  来源:新华社  作者:

   新华社北京2月24日电(记者胡璐)为了全面禁止和惩治非法野生动物交易行为,革除滥食野生动物的陋习,维护生物安全和生态安全,有效防范重大公共卫生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24日下午表决通过了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决定明确规定,凡野生动物保护法和其他有关法律禁止猎捕、交易、运输、食用野生动物的,必须严格禁止。全面禁止食用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以及其他陆生野生动物,包括人工繁育、人工饲养的陆生野生动物。全面禁止以食用为目的猎捕、交易、运输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

  决定规定了严厉惩治非法食用、交易野生动物的行为。对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规定,猎捕、交易、运输、食用野生动物的,在现行法律规定基础上加重处罚。对本决定增加的非法食用和以食用为目的猎捕、交易、运输野生动物的行为,参照适用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关于同类违法行为的处罚规定进行处罚。

  对于鸽、兔等人工养殖、利用时间长、技术成熟,人民群众已广泛接受的人工饲养的动物,决定规定,列入畜禽遗传资源目录的动物,属于家畜家禽,适用畜牧法的规定。

  决定还规定,因科研、药用、展示等特殊情况,需要对野生动物进行非食用性利用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严格审批和检疫检验。国务院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制定、完善野生动物非食用性利用的审批和检疫检验等规定,并严格执行。

  决定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健全执法管理体制,明确执法责任主体,落实执法管理责任,加强协调配合,加大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力度,严格查处违反本决定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对违法经营场所和违法经营者,依法予以取缔或者查封、关闭。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应当依据本决定和有关法律,制定、调整相关名录和配套规定。

来顶一下
返回首页
返回首页
发表评论 共有条评论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匿名发表
推荐资讯
走访建国党员 烛光社工在路上
走访建国党员 烛光社工
冀州区司法局三项措施助力文明城区创建
冀州区司法局三项措施
沂水县富官庄镇网格员:开展关爱留守儿童普法活动
沂水县富官庄镇网格员
龙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世界无烟日”宣传活动
龙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相关文章
栏目更新
栏目热门
网站首页 关于我们 服务条款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网站导航 免责声明
CopyRighr @ 2000-2010 www.zgjkxw.org.cn 版权所有 中国健康新闻网 - 中国第一健康门户网站 - 京ICP备10039517号
频道识别号:011050312012 (发证机关: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04363号
本站信息仅供参考_不能作为诊断及医疗的依据 ┊ 本站如有转载或引用文章涉及版权问题_请速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