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义畅通检警共享渠道 共同提高办案质量
中国健康新闻网讯 2017年9月4日,兴义市公安局以犯罪嫌疑人范某某、梁某某涉嫌职务侵占罪向兴义市人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同月11日,兴义市人民检察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对犯罪嫌疑人范某某、梁某某做出不批准逮捕决定。为促进规范执法、提升执法水平,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力,加强检警沟通与协作,统一执法理念和执法标准,2017年10月27日,兴义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局局长赵海、员额制检察官李娜来到兴义市公安局,与兴义市公安局法制大队负责人孟前卫、黄昌明、经济犯罪侦查大队负责人丁雪梅、教导员刘光华及案件承办警官等,就范某某、梁某某涉嫌职务侵占一案下一步的侦查方向进行讨论。
兴义市公安局案件承办人黄鸣蔚汇报案件基本情况,并对现有证据进行分析说明,兴义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局局长赵海、员额制检察官李娜提出案件存在的问题,并对后续侦查取证方向提出意见和建议,经过检警双方激烈的讨论,双方达成了共识,最终确定了该案的处理方案。
自2017年6月26日兴义市人民检察院驻兴义市公安局检察室成立运行以来,充分发挥作用,实现检警信息共享。兴义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局检察官始终坚持“参与而不干预、讨论而不定论、配合而不代替”的原则,积极主动介入公安机关案件侦查,引导搜集、完善证据,促进案件高效、快捷办理,提高案件办理质量,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撰稿:兴义市人民检察院 吴卓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