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垦利区按照省、市、区“七五”普法规划总体部署,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和《山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深化法治宣传教育,培育特色法治文化,大力推进依法治区进程。垦利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法治文化建设,不断开拓创新、丰富载体形式,构建起“看得见、摸得着、听得懂”的立体式法治文化格局。
一是“看得见”。垦利区投资260万元建成禁毒教育基地,投资600万建成青少年法治教育体验中心,投资150万元建成的黄河法治文化法治教育基地被命名为全省法治文化建设示范基地;胜坨小学被命名为全省法治宣传教育示范基地,投资500万元建成社区矫正社会化矫治特殊人群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新航基地。
二是“摸得着”。在区法律服务中心设法律服务机器人和智能化法律服务终端,依托“法润垦利”公众号等新媒体手段,把法治宣传、公共法律服务等功能搬到移动客户端,实现公共法律服务一键通。编印《垦利普法》报11期,发放范围覆盖全区328个行政村,各镇(街道)、区直各部门单位和规模以上企业,推进了普法责任制的落实。每年印制法治文化春联20000份,法治宣传手提袋、纸杯、抽纸等法治文化产品,对全区进行发放,提高了法治文化的影响力。
三是“听得懂”。创新法治公益广告表现形式,拍摄制作了两季垦利区法治系列公益广告,每天在垦利电视台黄金时段滚动播出。录制《法治微剧场》栏目,将涉法部门办结的典型案例改编成小故事,用身边的人演身边的事,通过以案释法等生动活泼的形式进行法治宣传教育。制作了一批体现法治内涵,贴近群众、贴近生活,为人民群众喜闻乐见、寓教于乐的法治节目。
近年来,垦利区被全国普法办表彰为“全国法治县(区)创建先进单位”;垦利区普法办被省普法办表彰为全省“七五”普法中期先进普法办公室;垦利区多个法治阵地被命名为“全省法治文化建设示范基地”。(隋金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