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固本强基,发挥基层一线作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与发展,垦利区司法局为缓解基层司法所警力不足的问题,探索在优化人员配置的基础上集中整合资源,实行科级干部、中层干部和一般干部联系司法所的“N+1”新模式,旨在充分整合优势人力资源,实现警力下沉。
深入走访摸情况,监督社区矫正执法严格化
目前垦利区在矫服刑人员人数高达310余人,且人员分布严重不均,导致个别镇街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出现严重的管理人员不足情况。按照《关于调整“N+1”联系司法所工作分工安排的通知》(垦司发〔2019〕11号)文件安排,局机关工作人员由科级干部带队组成8个工作组,分别联系8个司法所。为解决司法所社区服刑人员数量多、监管难度大、工作任务重的问题,每名工作人员配发“矫务通”移动执法终端,按照“N+1”联系所工作机制安排,局机关科级干部和司法干警下沉到的基层所与司法所同志共同开展工作、协助走访、平台系统维护和教育督导,确保社区矫正执法工作严格规范。
明确定位抓规划,带动普法宣传教育常态化
针对部分镇(街道)镇街级和村级法治阵地建设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N+1”工作组通过与镇街分管领导和司法所长充分交流,结合镇街实际,遵循“看得见、摸得着、听得懂”的宗旨,注重与中心工作、地域文化建设、普法重点工作相结合,指导各镇(街道)确定普法宣传工作计划和法治阵地建设计划。通过“警力下沉”协助镇(街道)司法所做好普法宣传“赶大集”活动,筑牢法治文化宣传阵地,实现法治宣传教育全员参与、全域覆盖,形成法治宣传教育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同时运用“互联网+”普法宣传新途径,上线“法润垦利”普法公众号,通过“普法动态”及时展示各单位、镇街法治宣传教育特色亮点,晾晒宣传教育工作成果。
分类施策树典型,助力人民调解工作专业化
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处在社会维稳的最前沿,对于巩固党的基层政权、维护基层稳定和谐、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N+1”联系所工作明确任务目标,及时帮助司法所解决在调解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存在的问题,强调矛盾纠纷排查上报要及时,矛盾纠纷调处要规范、卷宗制作要正规。通过系统的、可视的、量化的目标制定,推进了基层人民调解工作向正规化、制度化靠拢。同时针对各镇(街道)现实特点,指导成立特色品牌调解室,使之成为贴近群众服务群众的前置窗口,成为群众心中“做得好、信得过、叫得响”的调解品牌。截至目前,全区建有垦利街道书香社区温心调解室、老牛调解室、红光办事处老船长调解室、永安镇警民联调调解室、董集镇“懂你”调解室等特色品牌调解室,实现了“一镇街一品”,以小调解促进大和谐。
优化指标抓建设,推进公共法律服务普及化
垦利区为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总体部署和要求,坚持因地制宜,分批推进原则,由“N+1”联系所工作组到各镇(街道)人口密集村(社区)实地调研,广泛接触群众,掌握第一手资料,制定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建设计划。同时以“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开展为契机,各工作组针对各镇(街道)人口数、村居数和法律服务需求度科学分配,为全区8个镇(街)和12个城市社区配备由法官、检察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及3名以上律师组成的镇(街)法律顾问团,每个村(社区)配备一名法律顾问,逐步扩大公共法律服务的覆盖面。力求将便民性、普惠性、高效性、免费性的法律服务推送进城市社区和村居,打响我区的公共法律服务品牌。
实地调研找问题,推动各项业务工作规范化
在《问政山东》播出后,垦利区按照上级要求并结合实际制定了《关于开展公共法律服务、社区矫正、普法和基层基础工作驻在式检查的工作方案》,按照“N+1”联系所机制分组,由局科级干部带队,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通过走访镇(街道)分管领导、村两委成员和部分群众,发放调查问卷、查阅档案资料的方式,对全区8个镇(街道)、办事处,328个行政村,12个城市社区的公共法律服务、社区矫正、普法和基层基础等工作现状和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了解,并制定整改措施,为全区司法行政工作抓实抓细抓出成效,提供了有力保障。(刘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