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三个规定”贯彻执行工作,确保司法廉洁公正,严防干预司法行为,伽师县人民法院紧密结合实际,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落实“三个规定”。
一是强化学习。以自治区高院、喀什中院关于对落实“三个规定”情况进行专项整治为契机,通过党组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干部学习培训等形式,加大对“三个规定”的学习培训力度,确保干警切实掌握“三个规定”的基本内容和相关要求,教育引导干警提高遵守“三个规定”的思想自觉,强化干警贯彻执行制度的积极性、主动性,严格遵守纪律,恪守法律,坚决杜绝违反规定为案件当事人及其关系人传递涉案材料、打听案情和打招呼说情等现象发生,依法维护人民法院公正廉洁的良好形象。
二是强化干警八小时外的管理。由政治部负责(代履行监察职能),进一步加大对干警八小时以外行为的监督管理,强化对干警8小时外行为的引领、疏导,提醒干警时刻加强警惕,自觉净化自己的“生活圈”、“社交圈”、“娱乐圈”,从点滴之处筑牢抵御“围猎”、抵御腐蚀,保持清正廉洁的防线。
三是规范委托鉴定流程。从确保司法廉洁公正出发,进一步修订完善《伽师县人民法院对外委托鉴定、评估、拍卖公开制度》、《伽师县人民法院对外委托工作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切实做到程序规范化、手续合法化、操作透明化。充分利用好鉴定机构摇号选择机,让当事人和监察部门的人员亲自参与,全程目睹,实现鉴定机构的“透明”选择,努力提高司法鉴定的质量和效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