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服务中心是人民法院联系群众、服务群众、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的最前沿,也是公正司法、司法为民的起点。
今年以来,伽师县人民法院认真贯彻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为推动自治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1+N系列实施意见及具体措施》的具体要求,充分发挥诉讼服务中心职能,主动积极作为。
一是充分发挥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服务职能作用,全力助推脱贫攻坚。该院始终坚持对涉扶贫案件进行“标签化”处理,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助力脱贫攻坚案件“绿色通道”,对涉扶贫类案件实行优先立案,对符合诉讼费减、缓、免条件的,给予诉讼费减缓免。今年以来,对12起涉扶贫案件当事人减缓免诉讼费4.1余万元。
二是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对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积极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加大法律援助力度,用实际行动来尽可能降低贫困群众诉讼成本、减少贫困当事人的诉累。
三是秉承便民利民惠民为民原则,全力为案件当事人提供跨域立案、云间庭审、视频调解等多样化的诉讼服务。今年以来,办理跨域立案16件,开展云间庭审10件,视频调解30件。
四是积极顺应时代发展潮流,在诉讼服务中心开通移动支付等便捷交纳诉讼费功能,方便当事人缴纳费用,实现了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的目标要求。
由于诉讼服务中心不断提高诉讼服务水平,方便当事人诉讼,提升诉讼效率,精准为民司法,得到人民群众普遍点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