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黄河口镇充分发挥村级法律顾问作用,将法律顾问队伍作为推进全镇法治建设提升的重要力量,精准定位,分类施策,有效地提升全镇基层法治化建设水平。
一是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宣传者”。制定法律顾问年度普法规划,开展专题普法宣传教育,采取多种普法形式,深入群众身边普法。通过集中培训、法治讲座、以案释法等形式,宣传普及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不断提高基层群众依法维权意识。加大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做好相关法律政策宣讲、解疑释惑工作,有力推动在基层培育法治文化、树立法治信仰,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是做基层矛盾纠纷化解的“参与者”。充分发挥法律顾问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优势,积极参与各类村级矛盾纠纷的调处工作。参与村级多发的赡养、婚姻、邻里、拆迁补偿和民间借贷等矛盾纠纷化解,通过咨询解答、纠纷调处等全方位、多层次的法律服务,积极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方式和途径表达利益诉求,做到依法维权,切实把大量矛盾纠纷处理在萌芽状态,让各类矛盾纠纷以最高效的方式化解,为矛盾化解提供坚实的基础,让“矛盾不出村”真正成为现实。
三是做基层提供法律服务的“主力军”。在公共法律服务大厅设立法律顾问值班窗口,每周一下午安排法律顾问参与值班,依托全区一键式法律服务视频系统,群众可以便捷的通过视频的形式直接与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律师实现沟通交流。在人口密集的村庄建立了4个司法行政工作室,法律顾问每月定点到工作室值班,保证服务8小时以上,为周边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服务。在村庄建立公共法律服务点,将法律顾问联系方式和服务内容张贴,让群众足不出户就可以享受方便快捷的法律服务。同时不断创新服务形式,充分利用微信建立法律顾问微信群,打破地域、时间界限,大大方便了群众随时随地寻求法律帮助,搭建起律师与群众之间沟通的桥梁。
四是做建设法治政府建设的“参谋者”。在农村通过普及法律知识,使基层农村干部、群众的法治意识和民主观念得到了增强,提高村干部民主决策、民主管理的自觉性,调动了村民参与村务管理、监督村务的积极性。同时协助起草、审核、修订自治组织章程、村规民约和规章制度,起草修订审查合同,参与重点项目谈判,帮助村“两委”依法处理基层矛盾纠纷,提高基层自治管理水平。同时通过走访调研、深入群众等方式,了解基层呼声,把握民生动向,反映群众诉求,为镇党委政府决策提供第一手基层信息和可靠依据。帮助党委政府提高了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管理公共事务的能力,促进了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推进步伐,有序推进了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步伐。形成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管理镇、村级公共事务的新局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