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伽师县人民法院紧密结合实际,深入贯彻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为推动自治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1+N系列实施意见及具体措施》要求,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全力推进“党建+1+N”工作。
“党建+服务县域经济发展”。该院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切实树牢精准服务理念,增强主动服务意识,找准工作结合点,完善服务保障大局制度体系,提升精准服务水平,全力为县域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
“党建+落实司法为民”。该院严格落实上级法院关于支部建在庭上的要求,切实加强法院机关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员的模范作用,做到执法办案一线有党员、关键岗位有党员(在服务窗口部门设立党员先锋岗,实行党员亮身份接受群众监督),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由党员法官带头办理,努力让司法为民的各项举措切实体现在立案、审判、执行每一个环节中,更好地为群众提供司法便利。
“党建+县域治理现代化”。该院充分发挥人民法院职能作用,精准服务保障伽师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为推动自治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1+N系列实施意见及具体措施》要求,积极融入县域治理现代化,在七乡六镇、十个社区和 7个村设立法官工作室,主动送法到村,及时妥善矛盾纠纷;坚持能动司法,切实增强司法服务的温度,积极开展巡回审判,自觉把法庭开到田间地头、村委会大院,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党建+打造智慧法院”。该院从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出发,巩固拓展智慧法院建设应用成果,全面推进“智审、智执、智服、智管”,坚持智能化诉讼服务功能“全覆盖”,构建以电子诉讼服务为核心,贯通大厅、网络、热线、移动终端服务、跨域立案、网上立案、远程视频调解、远程视频开庭和视频接访,实现了从现场服务发展为现场、语音、网上、巡回等多渠道全方位的“智慧诉讼服务”模式,减少当事人诉累,真正实现“让数据多跑腿、让百姓少走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