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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普湖县法院“四举措”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刑事审判工作

时间:2020-08-24 09:13:25  来源:中国健康新闻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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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疫情防控期间,岳普湖县法院立足疫情防控工作大局,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全力保障疫情防控、刑事审判、扫黑除恶各项重点工作不停步、不松懈,为依法科学防控疫情、维护社会稳定有序提供了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一、精细梳理,全面掌握案件情况。由刑事审判庭庭长组织在院法官对刑庭未结的6件案子进行全面梳理,对案件的基本案情、审判程序、立案时间、审限期满时间、强制措施及时限、检察院量刑建议及羁押时间等细节进行摸排,做到心中有数,对疫情防控期间可能发生的超期羁押案件,做好羁押期限变更及远程宣判工作,切实维护好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周密防控,科技助力刑事审判。积极与公安、检察机关等协助单位进行对接,加强相互之间的协调配合,充分运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积极推进“线”上办案,利用远程提讯等方式化解疫情期间刑事审判难题,做到刑事审判工作不推、不拖、不等,在确保疫情期间人身安全的前提下,切实提高刑事升审判效率,实现防疫不松懈、办案不掉线、质效不降低。

  三、积极引导,统筹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将疫情防控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紧密结合,充分依托学习强国APP等载体,组织在院干警认真学习扫黑除恶各项法律法规,确保办理涉黑恶案件时准确适用法律;同时,充分利用疫情期间群众居家的有利时机,积极与乡镇、社区对接,统筹抓好疫情期间扫黑除恶普法宣传工作,引导群众明确打击重点、举报方式等,确保疫情期间专项斗阵声势不退、力度不减,为疫情防控期间的社会稳定提供强有力法治保障。

  四、强化学习,提升危害疫情防控工作的犯罪案件的处置水平。充分运用新疆高院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加大对疫情应对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的学习研究,对危害疫情防控工作相关犯罪案件中的犯罪要件构成、证据规则理解与适用以及证据资格等形式要件进行学习研讨,为确保依法、快速、有力惩处危害疫情防控工作的犯罪行为奠定基础,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司法保障。(许怡倩、艾力江·图尔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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