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把法治政府基本建成确立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之一,这就要求我们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从而更好地保障社会公正、促进社会和谐,使人民群众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严。
一、客观情况
2021年以来,沂水县司法局不等不靠,求新思变,按照市司法局年初统一部署,积极开展乡村“法治带头人”培育工程。以基层司法所为依托,以新农村社区为单位,经过层层推荐,共选拔出381个农村“法治带头人”。充分发挥“法治带头人”在法治乡村建设中的神经末梢功能,打通基层法律服务最后一百米,促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助推法治政府建设,成效显著。
二、主要做法:
(一)周密部署,明确职责。沂水县委依法治县办制定印发了《关于在农村开展“法治带头人”培养工程的实施方案》。方案明确,到2021年底,全县每个社区至少培养1名“法治带头人”。2022年底,全县所有社区至少培养2名“法治带头人”。按照农村“法治带头人”的基本条件和主要职责,从选拔范围、选拔程序、考核上岗方面规范农村“法治带头人”选拔程序;从实施集中培训、现场教学培训、线上远程培训“三大培训”方面,加大农村“法治带头人”培育力度;从搭建工作平台、加强日常管理、严格考核奖罚方面,加强农村“法治带头人”的使用管理。
(二)深度融合,深挖潜能。找准“法治带头人”培育工程与法治乡村建设、法治政府建设的结合点,实现“法治带头人”与基层网格信息员、人民调解员、法律顾问一体推进,与工青妇、金融服务等深度融合。发挥其在提高农民法治素养、维护农民合法权益、预防和化解农村社会矛盾、促进“三治结合”中的示范引领作用,引导和促进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风尚。
三、取得成效:
乡村“法治带头人”体系建立起来以后,联合“一村一法律顾问”,积极参与开展相应主题的法治宣传活动,向乡村基层群众开展防诈骗、法治信访、依法治欠、法律咨询等法治宣传活动。
截至6月底,共参与开展“法律六进”活动660余场次,重要节点法治宣传教育活动38场次;参与建设、维护村居法治宣传教育中心40余个,户外公益广告牌约684个,普法宣传栏670余个,发放各类普法宣传材料十七万余份,受众达60余万人。通过开展乡村“法治带头人”培育工程,沂水县乡村法治建设工作进一步稳固,基层法律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基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四、工作启示:
一、领会上级精神,贯彻部署要实。乡村“法治带头人”培育工程,是上级统一部署的一项重要的普法业务工作,是服务广大乡村群众、加强基层法治建设的重要举措,只有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上级精神要义,才能更好地在工作中加以贯彻落实。
二、密切结合实际,制定措施要实。基层工作点多面广,涉及乡村千家万户,只有充分结合当地实际,坚持统筹谋划、整体推进,站在上级要求和群众需求的角度,科学制定切实有效的政策措施,才能在具体工作中顺利开局、稳步推进。
三、注重成果转化,落实工作要实。紧密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做到目标思路明确、政策措施实用、工作推进有力。充分发挥乡村“法治带头人”的作用,从群众欢迎的小事抓起,多做排民忧、解民难、帮民困的好事实事,务求工作实效。 |